13岁女童为友出头遭绑架欺凌兼拍裸照 中二男生强奸袭击等4罪成

撰文: 赖琦
出版:更新:

13岁女童疑为朋友出头后得罪黑帮,在圣诞夜被绑架到尖沙咀一个多人聚集的单位,期间被迫脱光衣服,并遭拳打脚踢和被啤酒淋头,最后一名男子涉嫌把她强奸,并迫她拍下道歉片及承诺还款后才让她离开。女童母事后发现女儿有不寻常伤势后通知社工揭发事件。3男1女否认绑架及强奸等罪,高等法院陪审团今(27日)裁定首被告强奸及绑架等全部罪成,余下2男1女亦绑架等罪成。案押后至明日求情。

4名被告:陈宏烽(20岁,案发时为中二生)、林佑澄(19岁,跟车工人)、李珮怡(18岁),及张浩𬬭(20岁,职业训练学院学生)。4人同被控绑架、袭击、制作儿童色情物品3罪,陈单独被控1项强奸罪,案发于2021年12月25日至26日,尖沙咀山林道某大厦单位。(各被告的定罪情况如下图。)

首被告陈宏烽被裁定强奸绑架等4罪成。

事主X曾与次被告拍拖数天

开案陈词指,13岁事主X来自单亲家庭,她升中学后在网上认识了一班朋友,当中有人是黑社会成员。X与次被告林佑澄(外号熊猫)曾拍拖数天,案发前已分手。首3名被告互相认识,第四被告是首被告陈宏烽的“𡃁”。

X曾为女性朋友出头遭陈指责

案发前约10天,X为1名遭陈(外号四条)逼“仙人跳”的女性朋友出头,却返反遭陈指责X令他损失2万元,并要X还钱。

圣诞节被绑架到单位

圣诞节当日,X遭绑架到涉案单位,在场有十多名陈的手下,还有林在场。陈和李迫X脱衣,并被拍摄过程,当X脱光后,陈的手下再次入房,X在众目睽睽下赤裸身体。其后,李和陈的手下轮流对X拳打脚踢,李用茶和啤酒等淋在X头上,又拍片问X:“会唔会揾返CWK(X的前度、李的现任)?”X说不会。

被强迫拍片说愿还款

同晚,陈曾带X到附近酒吧饮酒,二人重返单位后陈借故有事商讨,带X入房锁上门,逼X口交及强奸X。陈要X拍片说:“我对唔住四条哥(即陈)。”又要X说称:“要喺30号之前还返2万畀四条哥。”陈完事后付了100元给X乘车回家。X母在12月27日发现X有不寻常伤势后联络社工,最终揭发事件。

X拒性行为 陈拳打墙说快啲

X作供时指,在房内遭女被告掌掴逾百下,并指陈压住她的头要求性交,她不肯,陈即一拳打向墙,嚷“你快啲啦!”X离开单位后乘的士到美孚找黑社会朋友,大佬“大成”建议她不要回家,并叫X跟他到其“契妹”家暂住。“大成”其后与X发生性关系。

案件编号:HCCC 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