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人作供后涉丢去其欠债借据证物 被捕称以为佢地唔要 判囚4月
原本是勒索案事主的六旬妇,作证时被辩方质问及她曾签下的借据,妇人作证后,该借据亦不翼而飞,事后发现疑被妇人拿走,妇人被捕并被追问该借据证物去向时称:“以为佢地唔要。”又称已丢掉。该勒索案的被告因有证物违失,最终全部获撤销。然而妇人却因毁掉证据被控妨碍司法公正罪,她今(6日)在区域法院认罪,法官陈广池指,被告的愚蠢行为影响证供的可信性,认为须判阻吓刑罚,判被告入狱4个月。
女被告C.M.W被控1项作出一项或一连串倾向并意图妨碍司法公正的作为,指她于2025年1月13日在香港,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而作出一项或一连串有妨碍司法公正倾向的作为,即该C.M.W.干扰标记为“D1.1”的案件证物,并从证人席移走该案件证物,以阻止与刑事案件2023年第804号案的证物在区院法院呈堂或保存。
被告曾因未能付每月5千保护费被殴打
案情指,在2025年1月13日,被告作为控方证人,在区域法院为一宗发生在2022年11月2日、有关袭击致造成身体伤害及勒索的案件出庭作供。在该案中,她被勒索每月支付5000元的保护费,后来她无法支付款项,曾被人殴打,导致其胸腔内壁瘀伤及右眼结膜下出血。
辩方曾向被告出示借款1万元的借据
被告其后就该勒索案作证,她接受辩方盘问时,辩方律师向她出示一张由她亲笔书写的借据,上面列出被告的姓名及身份证号码,并声称她于2020年5月19日借款港币一万元。书记其后把该证物放在证人台,被告确认该证物由她所书写。
CCTV见被告曾把借据收藏
当被告离开法庭时,书记发现该证物不翼而飞,遂向法官报告。同日下午,审讯继续,在场人士被要求留下搜身,仍未能寻回该借据。翻查闭路电视片段后发现,被告曾把该证物折叠,并藏于衣袋或证人台之下。
被捕后称以为该证物已无用
被告在盘问下称可能误把该证物丢进垃圾桶。警方其后以盗窃罪拘捕被告,她在录影会面下称:“以为佢哋唔要,以为佢哋唔会收返,以为无用”、“以为佢哋畀我”、“我仲喺到玩,折下折下。”在法官问及她有关证物的去向时,她仅表示已遗失,未有交代曾放入衣袋中。由于被告的行为,律政司最后决定撤控,案中4名被告均被判无罪。
被告曾任教师及开幼稚园
法官陈广池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现年62岁,有1子1女,患有长期心脏病。在1988年至2000年间曾任职教师,其后开设幼稚园,但已经倒闭。案发时,她正经营一所教育中心,期间被勒索。
官指被告行了愚蠢的一步
陈官指,接纳辩方所指,被告是行了愚蠢的一步,但有关的证物无法被起回。陈官认为,被告愚蠢的行为影响证供的可信性,令律政司要撤控,认为有必要判处阻吓性刑罚,在考虑案例及所有因素后,判处被告入狱4个月。
案件编号:DCCC105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