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盘工涉奸女拳手 被告指事主称有无性交都要付款 戴安全套便可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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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盘工涉强奸酒吧拳手案,今(13日)在高等法院续审,控方播放被告被捕后的录影会面。被告在会面称,事主于案发日到其住所“睇猫猫”。两人聊天时眉来眼去,形容是“互相触电”,他抚摸事主,事主无抗拒,他便想发生性行为,惟发现事主正月事来潮,他原想作罢,但事主称不论是否性交被告都要付款,指他戴上安全套便可,故被告便戴套下与事主发生性行为,他心中认为价格为500元,但完事后事主却索价2000元,更称若未能付余额会报警。被告指事主曾同意给他数天时间筹款,惟她最终报警。

被告陈汉邦,46岁,地盘工人,被控于2023年8月11日,在油麻地咸美顿街某单位,非礼、强奸和非法禁锢案发时32岁的女子X。

被告陈汉邦否认强奸罪,他被捕时称是性交易。(朱棨新摄)

以睇猫为名约X见面

被告在录影会面称,他在酒吧认识任拳手的X后,曾数次相约X外出,X均称没空拒绝。他于2023年8月7日以微信找X,他并向X透露他养了两只猫,约X到其家“睇猫猫”。

被告形容与X有互相触电感觉

于8月11日,X到被告的住所。两人在房间谈天,期间X透露当时无业,依靠积蓄生活。被告指两人倾得好投入,谈谈心,眉来眼去,并称:“有啲feel,互相触电。”警员问他甚么是“互相触电”,被告称想发生性关系。

见事主月事来潮觉感觉唔同咗

被告遂抚摸X身体,她指X未有抗拒,并揽被告的腰,两人继而互相脱去衣服。惟被告脱去X的内裤时,见到“大姨妈”。警员问“大姨妈”是什么意思,被告称见X内裤贴著卫生巾并见到经血,得知X正值月事来潮,便想作罢,感觉“唔同咗”。

X称不论是否性交都要付款

X回应指,被告戴上安全套性交便可,又指不论是否性交,被告都要付钱。被告在会面补充,当时他们未有谈及价钱,他心目中的价钱为500元。他因此戴上安全套,和X性交。

支付500元被索会2千

性交后,被告支付500元,X则索价2000元,并威胁若被告不支付2000元,会控告他强奸。被告便把一只劳力士手表给予X,声称价值8万元,但亦表示担心X日后不认帐,X因此写下字条,表明是自愿发生性关系。但在X离开时,被告告知她该手表是假货。她听罢大感愤怒,用手机拍下被告身份证的照片,表明收到余下1500元,才会删除相片。此外,X亦撕毁字条。

贪新鲜犯错 觉对不住女友

在X离开后,被告致电X,表示会于两、三天内支付余额,X起初表示无问题,之后则指会报警。被告强调,X是自愿性交,但因性交易金额问题,才指控被告强奸她。他续指男人有时贪新鲜感,他在此事上犯错,感到对不住女友,为此忏悔。

案件编号:HCCC169/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