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子涉撕2选委会海报 准保释至12.16 不得返回案发地点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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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子涉在旺角塘尾道撕掉2张属于选举委员会的海报,被控一项刑事毁坏罪。案件今(24日)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裁判官何慧娴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至12月16日再讯,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被告准以500元现金保释,条件包括不得离开香港、要在报称地址居住及不得返回案发地点。
被告毛志杰(23岁,无业)被控1项刑事毁坏罪,控罪指他于2025年11月19日,在香港九龙旺角塘尾道近亚皆老街的天桥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选举事务处的两张海报,意园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案件编号:WKCC53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