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裁决第三度改期 家属对一再改期疑惑亦感气愤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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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国庆日酿39死的南丫海难死因研讯,各方早前完成结案陈词,案件原定于11月13日裁决,其后两度改期11月27及至12月4日裁决。据了解,裁决将再押后至明年1月进行。
遇难者梁家杰的胞姐梁淑玲表示,法庭改期未予原因,她对再度改期有疑惑,也略感气愤,坦言对死因庭的裁决及建议期待已久。
梁淑玲表示,法庭改期未予原因,她对再度改期有疑惑,也略感气愤。(梁鹏威摄)
港灯船只“南丫四号”在2012年10月1日沉没,酿39死,2025年后召开死因研讯,裁决却一再押后。(Getty Images)
裁决日已第三度押后
海难研讯历时44日,由死因裁判官周慧珠审理。聆讯在2025年9月已完成证人作供及陈词,案件原在11月13日裁决,后来押后至11月27日,之后再押后至12月4日,近日再指裁决日期需再后,料约于2026年1月中,至今仍未有确实日期。
事件中有39人死亡包括8名儿童
39名死者为刘文丽、刘静岚、区晓霖、张月媚、张颂轩、傅玉灵、古文昌、郭亮莹、郭文曦、何黄佩兰、胡毓芬、黎翠玉、李瑞兰、李咏梅、梁家杰、梁颂彩、林基玉、林嘉敏、林日、林蔚懿、司徒英、苏贵媛、王惠娥、伍彩霞、徐凯盈、徐莲好、徐志伟、许嘉伟、甄子祈、赵少琼、邬宝甜、郑先鑫、郑燕兰、陈荣基、陈敏盈、陈巧銮、黄丽珍、IE, HWIE WENDY及比索志豪。
研讯共7名难属参与,他们由大律师谭俊杰和李峰琦代表,其中2名家属赵炳全及梁家杰的胞姐列席。研讯的利害关系方包括海事处、经营“海泰号”的港九小轮控股有限公司、建造两艘船的财利船厂及香港电灯有限公司。
案件编号:CCDI 1075-1113/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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