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人王岸然被控披露助查内容及煽动 还押至明年1月再讯
前民阵副召集人兼时事评论人王岸然(原名黄觉岸),涉在YouTube披露他就一宗国安案助查的会面内容,并因其就大埔宏福苑大火发表的评论涉煽动仇恨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两罪,案件今(9日)在西九龙法院提堂。控方指,警方需时调查王的电子装置及2400条影片,申请押后至明年1月26日再讯,同时反对保释。有法律背景的王自行作保释陈词,总裁判官苏惠德考虑后拒绝批准保释,还押候讯。
被告黄觉岸(71岁,退休人士)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两罪。妨害调查罪指,他于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怀疑有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罔顾是否会妨害该项调查,而在没有合理辩解或合法权限下,在视频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于该项调查期间所作查讯的详情。
是次为国安处首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8条,提出检控。
另一控罪指,被告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2月6日期间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视频分享平台“YouTube”发布陈述、相片、图片及/或影片,具意图:(a)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僧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b)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c)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d)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控方申请押后 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
控方申请押后案件六星期至明年1月26日,以待警方进一步调查,透露被告在2024年3月起发布逾2400条影片,并有15部数码装置,另反对被告保释。
王没有法律代表,表示不需要当值律师代表,亲自作保释陈词约半小时,总裁判官苏惠德考虑后拒绝批准保释。王得知结果后,摇头叹息。
翻查资料,王曾在3所大学修读法律,包括英国伦敦大学法学荣誉学士、英国威尔士大学(亚比理斯学院)法学硕士和香港大学法哲学硕士(研究环境法律)。
案件编号:WKCC 5625/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