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龙城福佬村道有食肆涉无牌卖大闸蟹 食环署突击行动检控负责人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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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龙城福佬村道一间持牌普通食肆,涉嫌未获准许售卖大闸蟹,昨日(11日)被食环署采取突击行动时发现,涉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该店负责人已遭食环署人员检控。
食环署今(12日)检控九龙城福佬村道一间持牌普通食肆,该店在未获准许售卖大闸蟹,涉嫌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资料图片)
食环署今(12日)检控九龙城福佬村道一间持牌普通食肆,该店在未获准许售卖大闸蟹,涉嫌违反《食物业规例》(第132X章)。(网上图片)
根据有关《食物业规例》,除非获得食环署署长书面准许,任何人不可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包括介贝类水产动物。销售大闸蟹的店铺须领有食环署签发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大闸蟹)售卖许可证。如店铺已领有食环署的其他相关牌照,或属食环署管理的街市鱼类摊档,则须申请书面准许。
根据有关《规例》,任何人无牌经营食物业或未获准许售卖限制出售的食物,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罚款5万元及监6个月。
食环署提醒业界,切勿进口或售卖来历不明的大闸蟹或其他食品,而消费者亦应光顾信誉良好及领有食环署签发的介贝类水产动物售卖许可证或相关书面准许的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