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署有条件批准牛潭尾地区发展环评报告 向土拓署设四大条件
环保署公布,环保署署长昨日(18日)就土木工程拓展署根据《环境影响评估条例》提出的申请,有条件批准“牛潭尾地区发展”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长认为该工程项目透过实施环评报告建议的缓解措施,能为当区带来多项环境效益,包括处理现时项目范围内零散及杂乱的棕地作业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和改善区内整体环境。
“牛潭尾地区发展”属于《环评条例》附表三的指定工程项目,覆盖面积超过50公顷的市区发展工程项目或重建工程项目。发展项目包括附表二的指定工程项目,须就其建造和营运取得环境许可证,包括新区域干道和部份牛潭尾排水道活化及河道改道工程。
土拓署根据《环评条例》于10月6日至11月4日期间,将该环评报告公开予公众查阅,环保署共收到7份公众意见。环境咨询委员会辖下的环评小组于12月5日的会议,详细讨论该环评报告及主要的公众意见后,环咨会再于12月11日的会议,一致通过建议环保署有条件批准该环评报告。
环保署署长认为缓解措施能为当区带来多项环境效益
环保署发言人表示,署长认为该工程项目透过实施环评报告建议的缓解措施,能为当区带来多项环境效益,包括处理现时项目范围内零散及杂乱的棕地作业所产生的不良环境影响,以提升土地使用效率和改善区内整体环境;另外,透过扩阔及活化牛潭尾排水道成为一条多功能蓝绿走廊,可提升项目范围内及附近的生态价值及功能。此外,工程项目透过湿地补偿,连接附近独立的湿地,能提高整体生态价值。
发言人强调,环保署已全面考虑相关环评研究概要和《环境影响评估程序的技术备忘錄》的要求;于公众查阅期间由公众提出有关环境及生态影响的意见;环保团体就该环评报告提出的建议及数据,包括由世界自然(香港)基金会发表的《香港生物多样性现状2025》研究报告;土拓署在环咨会会议上的回应,以及环咨会提出的意见及建议批准该环评报告的条件。环保署最终决定有条件批准该份环评报告。
设四大主要批准条件 包括工程开展前三个月交计划书
批准条件主要包括要求土拓署:
(i)按照环评报告的建议,在建造工程开展前不少于三个月,就湿地补偿向环保署署长提交详细的《生境创造及管理计划》,以供批准,并咨询渔护署;
(ii)在建造工程开展前不少于三个月向环保署署长提交牛潭尾排水道《生态优化措施设计实施计划》,以供批准,并咨询相关政府部门(包括渔护署、渠务署及规划署);
(iii)设立一个具代表性的环境委员会,负责就《生境创造及管理计划》及《生态优化措施设计实施计划》的制定,及根据环评报告及已获批准的上述两份计划内建议的生态缓解/优化措施的实施成效,提供专业及持份者意见;以及
(iv)在建造工程开展前,向环保署署长提交工程项目范围内建筑物及隔音屏障的《鸟类友善设计指引》。
此外,土拓署须检视各项计划的实施进度、环境监测结果及生态缓解/优化措施的成效。环保署会继续与相关政府部门紧密联系,跟进各项批准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