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补贴|原定明日届满 财库局︰未用余额延长至明年12月31日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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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费补贴措施原定明日(12月31日)届满并终止。财经事务及库务局今日(12月30日)宣布,考虑到不少市民尚未用完电费补贴,决定延长2024至2025年度电费补贴计划及电费纾缓计划,未用结余的有效期至明年12月31日。政府会按日后情况,检讨是否需要再度延长有效期。

中电及港灯料公布2026年电费价格,净电费降约2%分别降2.6%及2.2%。(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电费补贴所有未用结余将转拨至其后月份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公布,考虑到仍有为数不少的市民,尚未用完获发的电费补贴/纾缓金,因此决定将未用结余的有效期延长一年。政府会按日后情况,检讨是否需要再度延长有效期。

所有未用结余将转拨至其后月份,用以支付直至2026年12月31日或户口结束时(两者以较早者为准),在同一户口帐单上所示的电费。

合资格用户的电费单会列明其未用结余,如市民欲查询户口相关事宜,可致电中电客户服务热线(2678 2678)或港灯热线(2887 3411)。有关详情可分别浏览网页

电费补贴计划最高总额1.4万元

政府在2008年至2023年共推出8轮电费补贴计划,向每个合资格电力住宅户口,提供最高总额1.4万元电费补贴。补贴已在2008年9月至2024年5月期间,全数注入有关户口。

最后一轮2023年度的电费补贴计划,已于2024年5月结束,原定未用补贴结余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电费纾缓计划最高总额1200元

政府透过2024年至25年度电费纾缓计划,向合资格的电力住宅用户,发放每月50元的纾缓金,最高总额为1,200元,并已在2024年1月至2025年12月期间,全数注入有关户口,原定未用纾缓金结余的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