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测中心董事涉瞒利益 把1.2亿合约分判其相关公司 案2.26再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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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中心服务承办商的时任男董事,涉隐瞒利益冲突,把合约分判给自己成立的公司,并支付服务费共约1.2亿元,被控1项欺诈罪,案件今(16日)于东区裁判法院再讯,控方申请押后案件,以待索取法律文件及意见,同时考虑其他被告的处理方式,惟辩方认为被告于2022年5月已被捕,至2025年11月被起诉,控方已有足够时间索取法律意见,且案件致被告的生活停摆,希望尽快处理。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最后应控方申请,将案件押后于2月26日作提讯日,以处理交付高院的程序。被告续准保释。
被告黄利宝(左)。(陈蓉摄)
被告黄利宝(56岁,案发时任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有限公司实验室总监)被控1项欺诈罪,控罪指被告于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在香港藉作欺骗,即在其受雇于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且有责任就任何已有或潜在利益冲突作完整披露时,隐瞒或没有披露自己在康研医疗有限公司的利益,并意图诈骗而诱使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判授一项服务合约予康研,而导致康研获得利益或香港分子病理检验中心蒙受不利。
案件编号:ESCC 2880/2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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