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经纪每月收行家3.2万泄放盘客资料 官斥违反诚信囚10月
美联物业经纪涉收两名“行家”等人合共3.25万元,提供在美联放盘客户的资料,3人均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案件今(15日)于沙田裁判法院判刑,暂委裁判官李卓慧指,判刑须具阻吓力,向大众传递不容贪污舞弊的讯息,案件属有组织有预谋,对美联造成声誉损失,亦非单一事件,且各被告均属积极参与,美联的经纪泄露客户私隐,亦有违反诚信,判两名认罪的被告入狱5及6月,经审讯被裁罪成的美联经纪,入狱10个月。美联经纪申请保释等候上诉被拒,须即时服刑。
3名被告判囚5至10个月
3名被告:江家成(27岁,美联物业地产代理)、唐稀尔(31岁)及周霆锋(42岁),唐及周同为嘉诚地产董事兼股东。3人同被控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指他们与李佩融于2022年5月6日至10月2日期间,在香港一同串谋和与一个称为“B仔”的人串谋,使作为代理人的江家成,从唐稀尔和周霆锋等人接受约32,500元的馈赠、贷款、费用、报酬或佣金,以协助该等人士或嘉诚地产获取美联物业的客户资料。
江另被控有犯罪或不诚实意图而取用电脑罪。控罪指,他于同年5月3日至9月15日期间,在美联物业沙田置富第一城的分行,以不诚实地获益的目的取用美联物业管理的电脑。
江被判囚10个月,唐及周则分别入狱5及6个月。
唐求情指控方索取指示超过1年
次被告唐稀尔代表律师补充求情指,案件已缠绕3年,控方曾用超过1年时间索取指示,认为涉及延误,唐已有悔意,兼出任控方证人,望法庭轻判。另一被告周霆锋的律师求情指,周在过去2星期已受牢狱之苦,与家庭及女儿分开已是最大惩罚,望法庭轻判。
官称判刑须具阻吓力
李官判刑时指,判刑须具阻吓力,以客观因素考虑本案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大众传递不容贪污舞弊的讯息,认为需要判处即时监禁。李官又称,涉案金额不大,但案件仍有其严重性,包括案发时间长达5个月,亦非单一事件,本案是有组织、有预谋,同时亦对美联造成声誉及潜在的经济损失。
美联经纪在本案属关键角色
李官指,江是美联的经纪,其角色关键,他滥用职权泄露客户私隐,涉违反诚信。另两被告作为嘉诚的董事,两人必然会从中有得益,或令美联失去一宗交易机会。控方案情不受争议,故唐作为控方证人的协助有限。他们的角色亦非微不足道,属积极参与。
江在涉案期内曾频繁地查阅系统
案情指,美联的地产代理使用资料库时,会有其独特的英文代号水印。2022年6月7日,江大量而频繁地查阅系统,同日已有3百多个资料发布到涉案的WhatsApp群组,当中部份截图有江的独有水印。
两业主向美联投诉收嘉诚电话
其中两名曾在美联放盘,分别于大埔宏福苑及太湖物业有物业的业主,相计向美联投诉,指收到嘉诚物业来电询问他们是否放售楼盘,该两单位均找美联作独家代理。系统显示,江曾翻阅该两楼盘。江涉每月收款6500元,共收5个月,合共3.25万元。
李官早前裁决时认为,上述情况不可能是巧合,明显是江提供资料予嘉诚地产,以换取个人金钱得益,裁定他串谋使代理人接受利益罪成。而唐及周开审前已认罪。
案件编号:STCC175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