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举报虐儿条例今日生效 谁是强制举报者?举报什么?一文看清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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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今日(20日)生效,指明25类专业人员为强制举报者。《条例》规定来自教育、社福、医卫界的25类指定专业人员,如有合理怀疑儿童正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须尽快向社署或警方举报,否则将负刑责。《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是什么?谁是强制举报者?举报什么?一文看清。

《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1月20日正式生效,指明25类专业人员为强制举报者。(资料图片)

什么是《强制举报虐待儿童条例》?

条例规定社会福利、教育及医疗卫生界别中共25类指定专业人员,若于工作期间有合理理由怀疑儿童遭受严重伤害,或正面对遭受严重伤害的实际风险,则有法定责任向有关当局作出举报。

强制举报虐儿条例保护谁?

未年满18岁的人

谁是强制举报者?

1. 注册药剂师
2. 注册牙医
3. 牙齿卫生员
4. 注册医生
5. 注册助产士
6. 注册护士或登记护士
7. 幼儿工作员或主管
8. 学校教员
9. 寄宿学校的舍监
10. 注册医务化验师
11. 注册职业治疗师
12. 注册视光师
13. 注册放射技师
14. 注册物理治疗师
15. 注册脊医
16. 注册社会工作者
17. 表列中医或注册中医
18. 职业训练局教学人员或院长
19. 官立学校工作人员
20. 儿童院舍院长
21. 听力学家
22. 临床心理学家
23. 营养师
24. 教育心理学家
25. 言语治疗师

严重伤害定义什么?

身体虐待:任何危及儿童生命或者身体健康而急需医治的伤害,包括导致儿童丧失任何肢体或者肢体丧失功能、丧失视力或者听觉、造成任何内脏损伤、骨折、身体表面烧伤、导致神经线、肌肉或肌腱损毁或导致大量出血的损伤、丧失知觉或知觉受损的身体伤害。

心理虐待:任何危及儿童心理健康或者发展的伤害,例如导致儿童精神错乱同造成长期心理创伤。

性侵犯:任何胁迫或者诱使儿童参与强奸、乱伦、肛交、性交或严重猥亵等行为所造成的伤害。

疏忽照顾:任何由儿童负责人的疏忽照顾所造成、危及儿童生命或者健康的伤害,例如无为儿童提供维持生命或健康的必需品,或者将儿童置于危及生命或健康的情况或环境。

举报渠道是什么?

例如向警方(999紧急电话或警署)或社会福利署保护家庭及儿童服务课(社署)举报,有电子平台辅助决策与转介。

违反条例罚什么?

违反条例的罚则最高为五万元及监禁三个月,任何人士故意阻止举报,或披露举报者的身分,亦属违法,罚则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