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丫海难|死因庭裁定39名遇难者非法被杀 家属对裁决不感意外
撰文: 董素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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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丫海难发生至今已有13年,事件有39人丧命,死因研讯今(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进行裁决,裁定全部遇难者“非法被杀”。有死者家属表示,对裁决感到“完全唔意外”,会待判词宣读完毕再作表态。
“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多名遗属到庭听取裁决。图为在海难中失去哥哥及侄女的徐志盛。(黄宝莹摄)
“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21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裁决,多名遗属到庭听取裁决。图中为在海难中失去哥哥及侄女的徐志盛。(黄宝莹摄)
“南丫海难”发生在2012年10月1日晚上,当时124名港灯员工及家属乘搭船只“南丫四号”,从南丫岛出发前往维港观赏国庆烟花,惟船只启航不久后,被港九小轮“海泰号”撞穿船身,并于118秒,即两分钟内沉没,最终导致39人丧命。
死因庭于2020年决定无须召开死因研讯,3位家属入禀高院,要求下令召开死因研讯,但在2022年被一度驳回,其后于2023年上诉得直。死因研讯于去年5月召开,聚焦的6项议题,包括:
・“南丫四号”及“海泰号”的造船公司财利船厂,是否早就知悉“南丫四号”船身需要安装水密门?
・财利制图员张福初在计算破舱稳定性时,发现“南丫四号”没有安装水密门,与图则不符,但只依赖上司JA Leizaola处理问题,是否涉及推卸责任?
・案发时“海泰号”船身有否加固钢板?
・“南丫四号”的船舱围版高度是否过低?
・“南丫四号”的舱壁有否进行年度或两年一次检验?
・海员工作时间是否过长?
死因裁判官周慧珠裁定,39名死者中的36人死于溺水,其余3名死者,包括区晓霖、许嘉伟及徐凯盈死于多处受伤。
周官又指出,由于“海泰号”船长已经于刑事审讯中被裁定39项误杀罪成,“南丫四号”船长亦危害他人海上安全罪成,证据符合刑事和民事标准,因此裁定39名死者“非法被杀”。
“南丫海难”死因研讯今(21日)在西九龙法院裁决,多名遗属到庭听取裁决。图为在海难中痛失胞弟的梁淑玲(Alice)。(黄宝莹摄)
在海难中痛失胞弟梁家杰的梁淑玲(Alice)说,对“非法被杀”的裁决感到“完全唔意外”。她续指,会等待判词宣读完毕再作表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