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私家车司机位前限流动装置大小 最多2部手机 一文看清规则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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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25日)起,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相等于两部手机大小,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三折机”折叠式手提电话算作多少部流动装置?利用装置内的分割画面功能“一开四”,一次过使用四个应用程式,又是否违法?一文看清。
为打击的士“电话阵”,政府早前修例,规定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资料图片)
在新规例之下,司机在驾驶时均不得使用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任葆颖摄)
今日(25日)起,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违例者可处最高罚款2000元
根据最新规例,任何司机驾驶时不可在前方放置多于两部流动电讯装置,即流动电话、平板或手提电脑,而每部装置的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装置不能阻碍司机目视道路及交通情况,以及对观察路况用的倒后镜、装置或摄像显示器的视线。违例者最高可处罚款2,000元。
记者1月24日约2时在九龙塘公共运输交汇处附近的士站观察,至少十多部的士驶经,目测所有的士司机座前均没有摆放超过两部电话。(任葆颖摄)
“三折机”算作多少部流动装置?总长超过19厘米怎办?
近年流行“三折机”的折叠式手提电话,运输署表示该款式只计算作一部流动电讯装置,而屏幕对角不可超过19厘米长。如果三折机摊开后总长超过19厘米,便要将手机“折回去、用一面”。
用分割画面功能“一开四”是否违法?
近日有网民分享指,可利用部份装置的分割画面功能,在合乎大小规格的平板电脑内“一开四”,一次过使用四个应用程式。运输署表示,新法例没有规管装置上可使用的功能,惟强调司机应时刻专注驾驶,若因操控流动通讯装置而影响驾驶,不论有否酿成交通意外,该司机可能已触犯“危险驾驶”或“不小心驾驶”的罪行。
私家车内置屏幕会否纳入限制范围?
现时不少新款私家车装有导航大屏幕用作导航或电台等功能,会否被视为使用流动电讯装置?运输署指出,由于该类导航系统属于车辆的“内置部件”,并非外置流动装置,因此不纳入限制范围。
记者1月24日下午约2时在九龙塘公共运输交汇处附近的士站观察,至少十多部的士驶经,目测所有的士司机座前均没有摆放超过两部电话。(任葆颖摄)
司机刘先生说,平日较常接街客,使用两部电话开工已足够,一部用于接单、一部用于导航。(任葆颖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