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洗黑钱男不满遭警冻结户口10年 官指警有定期跟进 驳回复核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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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怀疑涉洗黑钱男子,于2013年被警拘捕后,警方向两银行发出“不同意通知书”,变相把该男子在这两银行的户口冻结。他之后虽准保释,但警方调查继续,并一直延长通知书达10年,至2023年取得法庭限制令才撤销。该男子指警方多年来延通通知书限期做法不公,提出司法覆核。法官高浩文今(29日)下判辞指,警方当时怀疑申请人是跨境贩毒集团主脑,并涉清黑洗逾1.48亿黑钱,同意调查极为复杂,但警方有每月就通知书作覆核,认为延长做法非不合乎比例和不合理,驳回司法覆核的申请。

根据资料,申请人郑耀棠和多人曾被控洗黑钱罪,去年11月被裁定罪名不成立。

申请人为郑耀棠,答辩人为警务处处长,恒生银行和中国银行(香港)被列为利益关系方。

申请人郑耀棠不满受查10年一直被警变相冻结户口,向高等法院申请司法覆核败诉。(黄浩谦摄)

郑的律师多年来有向警追问进度

判辞透露,郑于2013年1月因涉洗黑钱被警方拘捕,警务处处长同时向恒生和中银,就郑的户口发出“不同意通知书”。郑其后获准保释,警方的调查继续。代表郑的律师多番向警方追问进度。律师在2022年2月发给警方的信函中,指警方做法令郑无法处理户口的资产,认为没有法律理据,威胁采取法律行动。警方却回复称,调查仍在进行,且无意“解冻”户口。郑在2023年就警方做法申请司法覆核。

郑于2023年被控后通知书才被撤销

郑于2023年3月再被捕,被控以5项洗黑钱和1项串谋洗黑钱罪,同年6月,律政司就郑的资产取得法庭的限制令,通知书亦因此撤销。

郑质疑警方做法不合乎比例

法官在判辞指,他不同意通知书非法庭命令,认为金融机构没有责任遵从的说法,若金融机构不理会通知书和继续处理该些资产,可能会被检控。郑在本案并不是挑战“不同意通知书”的机制,而是挑战警方多次延长通知书,令它的效力长达约10年,质疑做法不合乎比例。

警方怀疑郑是贩毒集团主脑

法官指,一般通知书的效力不多于6个月,若涉及的案件属例外情况,通知书的效力才会超出6个月,同时警方会每月作出覆核。根据警方存入的证据,提及郑疑为贩毒集团主脑,涉及从内地走私毒品到港和洗黑钱。

警怀疑郑的户口疑曾用作洗黑钱

根据当时初步的调查,涉案人士利用20个银行和马会户口清洗1.48亿“黑钱”。单单是涉及郑的户口,涉清洗的“黑钱”为3562万元。此外,该调查规模庞大,曾调查11名疑犯和逾100间公司,亦进行了11个录影会面和录取39份口供,警方亦4次向律政司索取法律意见。

警引指引每月作覆核

法官同意,是次调查极为复杂,警方已尝试在防止罪案的社会利益,和郑的个人情况之间取得平衡。而案中的通知书是用来协助调查郑,警方亦根据指引,每月作出覆核。法官认为,警方延长通知书的做法并非不合乎比例。法官亦提及,是银行最终冻结资产,而它们是根据其判断行事。

官认为警方在案中做法合理

此外,法官指警方调查时没有延误,而郑亦曾拒应警方要求,进行会面。法官认为,警方在案中的做法合理。法官因此裁定郑败诉,并颁令他需支付警方的讼费。

案件编号:HCAL 520/2023HCAL 520/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