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带例只1.25后登记巴士适用?江玉欢生疑促解:可能我理解错呢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1月25日生效,当年有份投票通过的立法会前议员江玉欢周四(29日)在社交媒体发文指,目前相关条例仅适用于2026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即该日期之前登记的巴士即使配有安全带,乘客倘不戴亦不会负上刑责。江玉欢今日(30日)在商台节目称,希望政府解说清楚条文:“可能我理解错呢。”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称,根据条例,乘客乘搭此日期前登记的巴士,不受新例规限,不过他指,政策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呼吁市民无论何时都配戴安全带。
《香港01》正向运输署查询。
强制巴士乘客佩戴安全带的新法例1月25日生效,引起大量争议。修改后的《道路交通(安全装备)法例》第374F章第8AB条订明,每一辆巴士都必须在乘客座位设置安全带;第8D则订明,凡乘客乘坐第8AB适用的巴士,都必须佩戴安全带。
当年有份投票通过相关法例的江玉欢,周四发文揭示法例“盲点”。她指,第8AB仅使用于今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即乘客乘搭这些巴士,才须戴安全带。至于该日期之前首次登记的巴士,即使配有安全带,乘客倘若不佩戴,亦不会负上刑责。她希望政府解说清楚条文,以免公众误会有关罚则适用于所有巴士。
换言之,对于2026年1月25日之前首次登记的巴士,纵使它们有安装安全带,乘客为确保安全,可自愿配戴,但不配戴亦不会负上刑责。
江玉欢在电台节目称,收到市民求助希望她能解释条例罚则等,她翻阅条例文发现问题。她续说相关法例的立法原意及精神有文件支持,而当日政府提交文件中亦有写明适用于今年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被问到当日有否看到有关条文,江玉欢称当日议会有留意到有关条文,但又说自己是作字面解读,“可能我理解错呢”。
对于政府新闻公告指“若上述车辆的座位已配备安全带,不论车辆是否新登记,司机和乘客都必须佩戴”,江玉欢说“唔知边位人士去作呢份新闻公告”,对方可能出于“好审慎,好希望市民安全”而写,因此政府要解释清楚。她亦强调,法律应该凌驾新闻公告,“唔系立啲法例嚟做咩?”
汤家骅亦有与江玉欢类似理解 惟吁市民无论何时都戴安全带
资深大律师汤家骅亦称,条例仅列明适用于1月25日或之后首次登记的巴士,即代表乘客乘搭此日期前登记的巴士,不受新例规限。如没有配戴安全带,亦不会被检控。不过他指,政策原意是保障市民安全,呼吁市民无论何时都配戴安全带。
生活系社会中,人唔应该抱持一种心态,就系我唔犯法,我就唔需要顾及大家安全。我觉得咁样嘅思想系唔好,你应该尊重自身同同行者安全。
大律师:安全带条例立法仓促 市民存不少疑问
大律师李健志认为,单从字面解读,市民乘搭1月25日前登记的巴士,应该不受新例规管,但亦要考虑政府立法原意(legislative intent),认为有关当局需进一步向公众解说政策,以免令市民误堕法网。不过他表示,配戴安全带是保障市民安全的做法,呼吁市民勿矫枉过正。
李健志又指,自新例生效以来,收到不少人查询,如按钟时解开安全带是否违例等。他认为,政府就今次安全带法例的立法仓卒,对公众的咨询较少,导致市民对新例有不少疑惑。
如果要市民奉公守法,政府必须知道市民对个条例有冇疑问。你越能够咨询到市民,佢讲得到佢哋嘅担心,政府系修例时就越能够尽善尽美。
实政圆桌庄豪锋则指,以他理解,政府一直宣传1月25日之后,凡乘搭有安装安全带的巴士,乘客均须配戴安全带。惟他承认,“我唔系法律专家,唔敢用法律角度去断言呢件事”他认为如社会对法例存在疑问,政府有责任作清晰解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