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业男称贪玩撕毁选举海报 官信贪玩无动机 判社服令80小时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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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业男称一时贪玩,行过旺角天桥时撕毁2张选举海报的一角,他早前承认刑事损坏罪,案件今(4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苏文隆接纳被告说法,认为他并无任何动机犯案,重犯机会不高,判80小时社会服务令。
被告毛志杰(23岁,无业),被控于2025年11月19日,在旺角塘尾道近亚皆老街的天桥无合法辩解而损坏属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两张海报,意图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损坏。
被告毛志杰在西九龙法院认刑事毁坏,被判社会服务令。(资料图片)
案发时正往老人院探父亲
苏官判刑时指,被告案发当日前往老人院探望父亲的途中,因一时贪玩而撕掉海报的一角,没有任何动机犯案。其感化及社会服务令报告正面,被告没案底,重犯机会不大,故采纳报告建议判处被告80小时社会服务令。
闭路电视拍到被告撕海报
案情指,闭路电视拍到在11月19日下午6时许,被告在案发地撕走有关选举的两张海报。警员巡逻时发现海报被破坏,翻查闭路电视后揭发本案。被告数日后在街上被捕,在警诫下表示因贪玩犯案。
案件编号:WKCC5340/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