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仪经纪涉性侵未成年继女 要求共浴并作身体检查 3项非礼罪成
殡仪经纪涉要未年成继女与他共浴,并趁继女回房间更衣时,借词检查身体多番非礼,包括指插下体。继女并疑继父企图强奸她。继父否认指控受审受审,反指继女因管教问题常与他有冲突,故作出诬告。陪审团今(4日)在高等法院退庭商议,裁定继父非礼等3罪成立,企图强奸罪不成立。法官先替继女索取创伤报告,押后至2月25日求情和判刑,继父须还押看管。
陪审团退庭3小时达成裁决
被告C.C.P,42岁,殡仪业经纪。被控1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2项非礼罪及1项企图强奸罪,指他于于2021年9月至2023年8月期间的某日,在香港新界天水围某单位,非礼及企图强奸女童X,以及对她作出严重猥亵作为。X于案发时,介乎13至15岁。
五男二女组成的陪审团,今日经约3小时退庭商议,一致裁定被告1项向年龄在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和2项非礼罪成,而企图强奸罪则不成立。
承认事实指,事主X在2008年出生,其父母在2022年离婚,母亲与被告为同居男女朋友关系,在2023年结婚。
被告要求共浴X觉奇怪
控方审讯时播放事主X的录影会面,她指以叔叔称呼被告。X讲及首次事件时,她在家中浴室,更换的衣物放在洗手盘旁边,被告走进浴室要求“一齐冲”,并解释:“妈咪叫我监住你。”X感到奇怪,因为其生父也不会要求共浴,且她与被告关系亦不算亲密,不理解母亲为何会准许。
第二次共浴为X洗下体
X续指,被告于第二次事件同样要求一起沐浴,惟他以X“洗得唔干净”为由,帮X冲洗下体,期间用手指插入其下体。X当时表示很痛,惟被告回应指:“系痛左啲,但要洗干净。”她洗澡后,发现本身放在洗手盘旁的衣物不见了,被告著她到房间更衣,惟被告之后入房,称要检查她下体是否洗得干净。X于是躺在床上,但感到被告用舌头舔其下体。
洗澡后发现衣服不见 回房更衣被非礼
就第三次事件,X指洗澡后再次发现衣服不翼而飞,被告让她到其房间更衣。被告再次要求检查她“洗得干唔干净”,她遂趴下让被告检查,其后感到:“有嘢吱左喺下体。”并觉得疑为男性性器官在她的下体附近并想插入。
X忆述,当时表示“好痛”,被告表示:“唔搞住。”但又再尝试几次。其后被告表示:“睇紧洗得干唔干净。”她感到有液体碰到其下体,被告有用纸巾帮她清洁。
辩方指被告曾投诉X有体味
X在辩方盘问时同意,与被告同住时,多次因管教问题起冲突,例如被告曾投诉X有体味,亦曾指责X未有帮忙找被告养的猫只。惟X否认,因此对被告生气而诬蔑他,强调自己“见到咩讲咩”。
案件编号:HCCC18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