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委会拖延多 11案耗10至15年完成 申诉署:负面观感损医患互信
撰文: 林远航 林子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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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夫妇早前就儿子出生后脑瘫及四肢伤残向医委会投诉,医委会相隔达15年后一度决定永久搁置聆讯,揭示卫生署辖下管理局及委员会办公室的管理委员会秘书处处理医疗事故投诉问题。申诉专员陈积志早前宣布展开全面调查,今日(5日)发表主动调查报告。陈积志指,医委会负面观感不利医患互信,倡务实考虑国际做法,包括研究引入调解机制的可能性。
陈积志指,截至去年12月,医委会有895宗未完处理的投诉,当中少数由接获起计处理时间极长,有个案在接获投诉后7年,竟然仍在侦委会初步考虑阶段。
陈指,自政府在2018年修改医委会相关条例后,在2020年至2025年期间,医委会以研讯的方式每年完成处理44宗个案,较修例前升超过一倍。时间方面,超过七成半个案在五年内完成,但公署注意到有少数个案需时甚长,有11宗个案竟需时10至15年才完成处理。
申诉专员陈积志。(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公署就医疗事故投诉行政支援涉延误提出21项建议
陈积志表示,公署就当局医疗事故投诉行政支援涉延误一事提出21项建议。他表示,理解市民大众担忧投诉医生的机制是否妥善及有效,过长投诉时间的确有损市民信心,而公署调查时发现医委会处理投诉个案过程中有不少待改善之处。
公署调查显示,秘书处向医委会提供行政支援,虽然秘书处方隶属于卫生署的公务员编制,但是该处直接由医委会领导,并听命于该会,有关投诉机制及时常亦是由医委会监察。
公署认为,医委会秘书处作为秘书及行政支援角色,只为医委会提供支援并要听命于医委会,而医委会作为获条例赋权机构,必然担当最重要角色,有相对责任需要负上,不能予市民两者权责不清之感。
陈积志建议,医委会可增加业外人员比例,并修例赋权医委会在研讯未有结果前,暂停对病人造成严重生命危险的医生注册,直到完成研讯。政府方面,公署提出为秘书处制定行政支援指引,制定主要投诉阶段的时间指标。
内地夫妇黎志坚和彭红英16年前来港产子疑遇医疗事故,向医委会投诉涉事医生15年无果。(资料图片)
2009年,内地夫妇黎志坚及彭红英在浸会医院诞下儿子黎远建。(郑子峰摄)
内地夫妇黎志坚和彭红英16年前来港产子疑遇医疗事故,向医委会投诉涉事医生15年无果。(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医委会早前就终止研讯一宗16年前双非婴疑因医疗事故致脑瘫的投诉,作主动覆核,2025年11月22日,医委会召开聆讯处理。(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内地夫妇黎志坚和彭红英(右二及右一)16年前来港产子疑遇医疗事故,向医委会投诉涉事医生15年无果。(资料图片/郑子峰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