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男涉用假学历案押后 称甩4牙要离港修补 准保释但不准离港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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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地男涉用虚报有泰国皇太后大学硕士学位申请来港,被控使用虚假文书罪,案件今(2日)第四度在沙田裁判法院提讯,控方要求再押后,辩方反对,指案件除已3度被要求押后,被告的妻子有情绪病,被告又甩了4只牙,需要离港修补。此外,被告不准离港,需住日租8百至1千元酒店,案再押后需支付住宿费达“十几廿万”,署理主任裁判官郑纪航回应说:“呢啲都系丰俭由人架啫。”并按控方申请,把案押后至4月13日再讯,被告继续准保释但不准离港。
被告韩胜男(37岁,持双程证),被控1项“使用虚假文书”罪,指他于2024年9月14日,在港明知一张看似是泰国皇太后大学的毕业证书属虚假,而使用该文书,意图诱使入境事务处处长及其人员接受。
被告韩胜男在沙田法院应讯。(资料图片)
控方要求押后以取律政司意见
控方指,上次押后期间已作进一步调查,包括被告在澳门的雇佣纪录,及录取签证申请有关的证人供词,望再押后案件至4月13日,以索取律政司意见。
辩方指再押后对被告不公
辩方反对再押后,指控方已三度申请押后,被告是家中唯一的经济支柱,月入2至3万。其子因患有ADHD(注意力不足过动症)被同学欺凌,妻子亦患有抑郁症,他们每次来港探望被告,都要被入境处问话一小时。另外,被告至今已有4只牙齿脱落,需要回内地修补,再押后会对被告造成不公。
续留港要再花十几二十万
辩方认为,上次裁判官已提醒是最后一次押后,反对控方的申请。惟郑官认为,联系泰国的大学艰难,亦需要时间。辩方强调,被告留港应讯要租住日租8百至1千元的酒店,再押后一个月,或要再花“十几二十万”。郑官回应说:“咁呢啲丰俭由人架啫。”
官提议被告或可向控方提供论文
郑官称,被告声称在2021年取得有关大学的硕士学位,虽然审讯时的举证责任在于控方,被告没有举证责任,但若被告想尽快离港,可以提供所写的论文等资料,以消除控方的疑虑,并说:“咪可以快啲甩身啰!”
案件编号:STCC90002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