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只准入食肆|首阶段限面积逾20平方米餐厅申请 预计5.8起生效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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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修订《食物业规例》,让狗主带狗只进入获批准的食肆。环境及生态局提交立法会文件称,首阶段拟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以便因应实际运作情况、业界和社会反应等,在推展下一阶段前按需要优化执行细节。

同时,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申请,而由于有意见认为如餐厅空间太小,狗只或会阻塞主要通道,影响员工走动传菜,并增加误踩狗只风险,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

环境及生态局计划周五(13日)刊宪修例,下周三(18日)交立法会审议,预计今年5月8日起生效。

环境及生态局修订《食物业规例》,让狗主带狗只进入获批准的食肆,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格斗狗只或“已知危险狗只禁入 须以长度不超逾1.5米狗带牵引或绑著

政府拟在修例订明狗只准入食肆的相关规定,包括该食物业处所已获食环署署长批准可让狗只进入;进入该食物业处所的狗只并非“格斗狗只”或“已知危险狗只”;狗只在该食物业处所时须时刻以长度不超逾1.5米的狗带被成人稳妥地牵引或被稳妥地绑在固定附着物上;及狗只在处于该食物业处所的任何时间,均不得处于食物室。

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申请

环境及生态局指,基于安全考虑,不接受火锅店和烤肉店(包括铁板烧、韩式烧烤等)申请,而由于于有意见认为,如餐厅空间太小,狗只或会阻塞主要通道,影响员工走动传菜,并增加误踩狗只的风险,为稳妥起见,首阶段只开放给面积大于20平方米的餐厅申请。

露天座位或宠物友善商场食肆不会优先 环境局:保持机制公平和简单

当局首阶段拟设约500至1000个名额,约占全港食肆3至5%,以便当局因应实际运作情况、业界和社会反应等,在推展下一阶段前按需要优化执行细节。虽有意见认为可优先考虑设有露天座位或位处宠物友善配套较成熟的商场食肆,但亦有意见认为上述条件与个别食肆本身的情况没有必然关系,环境及生态局指经考量后,建议不设任何优先安排,以保持申请机制公平和简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