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司周毅刚涉非礼女下属 辩方指被告说:我们算啦 事主称被非礼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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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警司周毅刚涉于湾仔警署内三度非礼女下属一案,今午(17日)在东区裁判法院续审,辩方律师续盘问X,并道出辩辧案情,指当日的聚会上,被告与X同穿白色马球衫,质疑两人是穿“情侣装”,X即否认。律师续指,当时总警司在作分享,X却不住追问被告与谁旅行,被告未有回应,X之后称不适要到总务室休息。律师指X当时只是伏在桌上发脾气,被告前往看她时,X继谈及被告旅行的事,言谈间被告回应说:“咁我哋算啦。”X因而哭泣,刚巧有女警前来关心,律师指X因不能说出真相,便声称被非礼。X否认说法。

被告周毅刚(49岁)被控3项非礼罪,指他于2024年6月19月及11月1日,分别于香港湾仔军器厂街1号警察总部41楼、该层的会议室及总务室,三度猥亵侵犯女子X。

被告周毅刚否认非礼女下属X。(陈蓉摄)
被告周毅刚案发时是警队支援部高级警司。(资料图片)

指X不岔被告与女友去日本

辩方续指,被告对X声称因“爆假”要“清假”,她其后才从其他人口中得知,被告请假是与女朋友去日本。她因此感到不忿,遂在11月1日的聚会上质问被告,惟被告借故逃避问题。当刻X意识到被告根本不会与女友分手,亦想疏远她,故有感徒劳无功,X否认。

X与被告出席聚会同穿白色马球衫

辩方另展示当天的合照,指X与被告当日同穿著白色的马球衫,质疑他们是“情侣装”,X否认。辩方质疑,事主供称当日的部门聚会,被告站在她的左边,伸手摸右臀,质疑当时众目睽睽,被告的动作会相当明显,他亦无法预测X的反应。X指不一定,因被告的手可能被遮挡。她当时为了避免尴尬,故只是躲开被告及想离开,未有太大动作。

总警司分享时追问被告与谁去旅行

律师之后道出辩方案情,指当日总警司正在分享,X则追问被告到底与谁旅游,被告便说:“迟啲再讲。”手掌则扶住X的背脊。X要求被告不要敷衍她,又称:“你即系同佢(女友)去啦,你以后唔好揾我。”被告回应:“咁算啦。”X当时意识到被告想与她结束关系。

临分手感愤怒

其后女高级督察突然走近,问她是否感不适,当时二人的情况是“暧昧中,临分手”,所以X很愤怒,顺势表示不适,及向女督察表示被非礼,事实上她所指称的非礼行为从未发生,X否认。

伏在桌上发脾气 以为被告来哄她

辩方续指,X到总务室休息后,事实上是伏在桌上发脾气,她以为被告过来是哄她和道歉,故当被告问她是否想回家时,她回应说:“你同佢(女友)去旅行就以后唔好揾我。” 但被告又再次回应:“咁我哋算啦。”此时又有另一位女警前来关心。律师指X哭泣是因为与被告的关系结束,但又无法向女警道出真相,X否认称,当时是有感被侵犯。

辩方质疑非礼事件并无发生

辩方续指,因有女警表示此事严重,要求事主报警,但她所称的非礼其实从未发生,故她未有打算报警“搞大件事”,X称当时在纠结:“担心以后会再有同类事件发生⋯对我而言系好大嘅关口。”

案件编号:ESCC3151/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