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能否发泡胶封窗 政府部门存分歧 独委会忧投诉如何跟进

撰文: 何夏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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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火灾火势猛烈兼迅速蔓延,外界关注维修工程使用易燃物料,例如以发泡胶围封玻璃窗,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在首场听证会上提到,政府部门对能否使用发泡胶上取态有分歧,甚至“不觉得是责任”范围,质疑可以如何处理投诉。

他认为,现时虽没特定法规,讲明工地使用的临时物料有何防火标准,但根据《建筑物(建造)条例》,仍可对违规专业人士进行纪律处分。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大律师杜淦堃在会上指,委员会已收集海量资料。(夏家朗摄)

宏福苑大火火势迅速蔓延,焦点之一,是施工期间,大厦单位外墙被绿色棚网覆盖,玻璃窗被发泡胶板围封。

杜淦堃称,屋宇署认为使用发泡胶板大面积遮盖窗户可能违法,发泡胶板不属于建筑工程,对临时物料的防火性没有特定要求。房屋局独立审查组(ICU)则认为发泡胶板不属于建筑工程,对临时物料的防火性没有特定要求。消防处则认为这不属其职权范围,称其职权只限于监管消防,例如消防喉、火警钟,这些被动的安全范畴的事项,认为物料应是屋宇署或ICU的范畴。

他指,发展局亦有自身立场,引述劳工处和屋宇署指,目前无任何指引工作使用的踏板等,必须符合防火标准。

质疑各部门立场不同、不觉得属职责范围 须思考是否理想

杜淦堃说,总观以上立场,难免令人忧虑:“如果部门之间的立场不同、且不觉得是责任,要怎样处理投诉人的投诉?投诉人的投诉不被理会 可以如何跟进?”

他续说,委员会要考虑这情况是否理想,可否接受。他说,上述所提到的临时建筑材料,基本上在每一个维修工程都有使用,“如果政府部门觉得这些材料完全不受现行消防安全框架规管,再出现问题时,要找哪一个部门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