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听证会|宏业两董事拒出席 田北辰吁独委会用“备用权力”

撰文: 文维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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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五级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0日)举行第二日听证会,代表独立委员会的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在会上表示,宏福苑维修工程总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两名董事侯华健及何建业已提交证人陈述书,但两人拒绝就楼宇维修招标范畴出庭提供口头证供。
杜淦堃在首两日听证会所作开案陈词揭示,宏业涉及违规使用易燃物料、改动逃生梯窗户、投标报告造假等一连串问题。实政圆桌召集人田北辰表示,面对该公司两个关键人物拒绝出庭作供,委员会应动用特首李家超赋予的“备用权力”,立即向特首提请引用《调查委员会条例》下赋予法定权力作调查。

《香港01》宏福苑五级火专页

大埔宏福苑大火后,大厦维修承建商宏业建筑工程公司被捕董事侯华建(戴口罩者)12月22日首度现身。(陈萃屏摄)

杜淦堃今日在听证会上提到,独立委员会除了探讨火灾经过、蔓延情况等,亦会以宏福苑作为楼宇维修例子,探讨招标程序是存有潜在风险及涉及贪污,以及有否关连交易,利益冲突,不当勾结,有否围标或其他不当行为。

杜淦堃称,委员会已索取大量资料,包括侯华健和何建业二人均已向委员会提交证人陈述书,但两人拒绝为有关范畴出庭提供口头证供。侯华健与何建业均有申请及获批准成为听证会涉事方。

田北辰在社交平台评论相关消息指出,委员会应立即向特首提请引用法例赋予权力,促使两人配合调查。

而家面对两个关键人物“拒绝听证会就楼宇维修招标范畴出庭提供口头证供”,我认为正正系时候动用尚方宝剑,我强烈呼吁委员会立即向特首提请引用条例赋予权力。
实政圆桌召集人田北辰

李家超去年12月宣布成立独立委员会时,表明委员会有“备用权力”,如有需要可就特定议题或环节,向特首提请引用《调查委员会条例》下赋予法定权力作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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