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年汉疑为报复情敌 制煽动网站嫁祸累对方被捕 认煽动等囚1年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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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年汉疑为报复情敌,自制“愿荣光归香港”产品网站,并以情敌电话作收款号码,再去信恐吓多间传媒要求刊登该网站资讯,否则烧报馆,欲嫁祸情敌,结果被捕。中年汉今(24日)于西九龙法院承认被控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等4罪,并称事发后被诊断患上躁郁症。总裁判官苏惠德斥被告累无辜者被捕,又以纵火威胁传媒就范,损害新闻自由,入狱是咎由自取、自食其果,判囚1年。

被告谢震斌(43岁,社会保障主任)被控于2025年4月19日与2025年7月31日期间,明知一个网页具意图市民不满特区政府不满,及煽惑他人作不守法作为。他另承认3项威胁会摧毁或损坏财产罪,指他于2025年6月7日,事主为中国日报(香港)有限公司,及星岛新闻集团有限公司的员工。

被告谢震斌在西九龙法院认罪,被判囚1年。(资料图片)

被告案发后证实患有躁郁症

辩方求情指,被告对犯案感到非常后悔,与其性格完全不符。他一直压抑情绪,并讳疾忌医,案发后才被诊断患有躁郁症,现时有定期服药及治疗,情况已大大改善。被告在社会福利署任职多年,一直热心服务市民,有市民在求情信赞扬被告表现超卓,耐心待人,深得民心。

求情称因私人纠纷欲向情敌报复

苏官判刑时透露,被告未婚,父亲是退休警察,母亲是家庭主妇。辩方指被告并非出于政治动机犯案,仅因私人感情纠纷欲向情敌报复,意图诬告对方涉嫌危害国家安全。

官指网站售卖产品主题有高度象征性

苏官指,涉案网站售卖的“愿荣光归香港”主题的产品﹐有高度象征性和动员效果,足以激发公众情绪。另展示的2019年示威者挥动“光时”旗帜,此口号被用作挑战国家主权及以暴力分裂国家,有明显煽动性。

称收益会支援潜逃海外人士

此外,网站声称收益将用作支援多名被香港警方通缉、现正潜逃海外的人士,并协助他们在海外向外国政府鼓吹对香港官员及法官实施制裁,抹黑《维护国家安全条例》,推动司法管辖范围外危害国家安全的政治活动。

虽然接获恐吓信的传媒机构理应不会盲从被告的要求,鉴于涉案内容对社会秩序与国家安全构成公然挑战,其性质及潜在危害不应轻视。

X曾因事件被捕

被告在网站上将X列为联络人,明显有意图嫁祸予X,网站亦非单纯复制另一网站,有创作成份,反映被告有预谋,非一时意气的玩笑,或无害的恶作剧,最终导致X被捕,对X及其家属或造成沉重的精神与心理压力。即使本案最终由警方侦破,诬告无辜人士的行为,性质与妨碍司法公正类同,情节严重,最终判监1年。

被告制网站并用X电话收款

案情指,案发时,被告制作了涉案售卖《愿荣光归香港》歌曲相关纪念品的网站,网站提及收益将用作支援被香港警方通缉的手足,协助他们在海外继续参与不同活动,向外国政府要求制裁本港官员及法官等。网站列出了X的联络电话作收款用途。

曾发信报馆要求刊网站资讯

及至去年6月9至16日,被告寄恐吓信到涉案多间传媒的办公室,内附网站截图,被告恐吓职员要求刊登涉案网站的资讯,否则销毁报馆。各媒体各自报案。

X被捕称与妻复合后遭被告恶作剧对待

警方凭网站截图上显示的收款电话号码,追查至X将他拘捕,X否认与他有关,认为被告在X与妻子复合后,持续对他恶作剧,包括在香港讨论区发文指责X搞人老婆、寄投诉信到X的公司、向廉署举报X呃病假,以及在X的儿子出世后,邮寄纸扎公仔给X等。

被告曾发电邮称要救黎智英

警方同年7月底拘捕被告,搜查被告与父母同住的单位及他名下另一个物业时,被告自愿交出电子装置的密码。警方在被告的电脑发现涉案网站的登入资料,本地媒体的地址,及国安处举报热线的照片。此外,被告曾发送电邮给不知名人士,提及想召集勇士在黎智英被押送到法院期间救出黎,又称:“最好熟悉枪械同识制作炸弹。”又说不惜杀警都要救黎,电邮载有X的姓名和电话号码。其他电邮内容包括:无条件释放黎智英、杀死李家超、制裁特首等言论。被告蓄意制作有煽动性内容的网站,目的是为X制造严重的麻烦和令X被捕。

案件编号:WKCC5452/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