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事评论人王岸然涉披露国安案内容案 押后至4.28待被告申请法援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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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事评论人王岸然(原名黄觉岸)涉在YouTube披露助查国安案的会面内容,并就大埔宏福苑大火发表评论时,涉煽动仇恨中央政府及特区政府,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两罪。案件今(12日)于区域法院提讯,区域法院法官陈广池指,收到法援来信望押后本案以处理申请。王则表示,欲聘请律师代表处理案件,陈官称:“希望你成功啦⋯纳税人畀钱,何乐而不为?”陈官把案件押后至4月28日再讯。被告有保释申请被拒,还押候讯。

被告黄觉岸(71岁,退休人士)被控妨害调查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及明知而发布具煽动意图的刊物两罪,妨害调查罪指,他于2025年12月3日在香港,知悉或怀疑有对危害国家安全的罪行的调查正在进行,罔顾是否会妨害该项调查,而在没有合理辩解或合法权限下,在视频分享平台“YouTube”披露警方于该项调查期间所作查讯的详情。为国安处首引《维护国家安全条例》第88条提控该罪。

黄另被控于2025年1月3日至2025年12月6日期间(包括首尾两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动意图而发布该等刊物,即在视频分享平台“YouTube”发布陈述、相片、图片及/或影片,具意图:

(a)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的国家根本制度的僧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b)引起中国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区的人,对特区的宪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机关的憎恨或藐视,或对其离叛;

(c)煽惑任何人企图不循合法途径改变中央就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或在特区依法制定的事项;及/或

(d)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区法律或不服从根据特区法律发出的命令的作为。

案件编号:DCCC 303/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