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联经理涉亿元交易中索贿 虚报下线亦有促成买卖 骗佣金被起诉
撰文: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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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名美联物业分行女经理涉嫌向一名下属索贿逾63,000元,并虚报自己及其下线代理均有参与促成一宗逾亿元的独立屋物业买卖交易,周三(8日)被廉政公署落案起诉。廉署指,根据美联物业规定,分行经理可根据团队营业额获发主管佣金,但若分行经理自行促成物业交易只会获发交易佣金,而不会获发主管佣金。
案情指,被告涉嫌于二○二三年七月向一名下线代理索贿逾63,000元,以向美联物业表示对方是一宗沙田独立屋买卖交易的其中一名代理人,被告因而在该宗逾亿元的物业交易,获发主管佣金及营业员佣金逾130万,其下线代理则获发营业员佣金逾13万元。被告现获准保释,明日(1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廉署1月2日公布拘捕21人,涉嫌在观塘两个屋苑维修工程贪污。(资料图片 / 苏炜然摄)
被告案发时为美联尖沙咀一间分行经理 案件涉沙田独立屋逾亿元交易
47岁被告邵莉雅为美联物业尖沙咀一间分行的经理,涉嫌于2023年7月向一名下线代理索贿逾63,000元,以向美联物业表示对方是一宗沙田独立屋买卖交易的其中一名代理人。
美联规定分行经理自行促成交易只获发交易佣金 不获发主管佣金
根据美联物业规定,分行经理可根据团队的营业额获发主管佣金。若分行经理自行促成物业交易,则只会获发交易佣金,而不会获发主管佣金。
被告涉报称自己及下线均参与交易 获主管佣金及营业员佣金逾130万
廉署早前接获贪污投诉而展开调查,发现被告报称自己及其下线代理均参与促成该宗逾亿元的物业交易,因而获发主管及营业员佣金逾130万,而其下线代理则获发营业员佣金逾13万元。
被告另涉虚报女儿于美联工作逾50日 惟廉署揭其女儿当中19日不在港
另外,被告与其女儿又涉嫌向美联物业虚报后者的出勤记录,意图诈骗而诱使美联物业向其女儿发放薪金共逾5,100元。
被告涉嫌虚报其女儿于同年8月至10月初于美联工作逾50日,惟廉署调查发现,被告女儿在该段日子有19日并不在港。
被告获准保释 周五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
她被控一项代理人索取利益罪,违反《防止贿赂条例》第9(1)(a)条;以及一项欺诈罪,违反《盗窃罪条例》第16A(1)条。被告获准保释,以待明日(10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答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