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游兼学外语时染病留院 有个案保险曾遭拒赔 称不符纯消闲规定
保险投诉局辖下的保险索偿投诉委员公布,去年接获857宗投诉个案,较上一年度升32.7%,涉及的旅游保险个案中,有市民到菲律宾宿雾旅游兼学英语四星期,期间确诊上呼吸道感染,在当地留院两天,之后向保险公司索偿5000港元。不过,保险公司不受理,认为受保人旅程“主要以学习为目的”,不符合保单条款的“纯消闲旅游或公干”的规定。委员会的名誉顾问审阅后指出,受保人所参与的课程性质有别于学术课程,而融合学习与休闲的混合式旅游越趋普遍,最终投诉人获赔3500港元。
旅游兼学英语四周 染病留院两天 索偿5千元不果
投诉人萧女士前往菲律宾宿雾旅游四星期,同时在当地一所教育中心报读了为期26天的英语课程,并入住中心提供的宿舍。她在行程期间出现晕眩、头痛及呕吐等症状,需当地医院两天,被诊断为上呼吸道感染。返港后,她就约5,000 港元的医疗费用向保险公司提交索偿。
保险公司其后拒绝受理,称萧女士的旅程主要以学习为目的,不符合保单条款所订明的“纯消闲旅游或公干”的规定,保障期亦涵盖整个语言课程的时间。萧女士解释,报读短期英语课程,是为了提升语文能力及丰富旅游体验,强调并非全日制学生,且持旅游签证而非学生签证,足以证明旅程属消闲性质。
委员会顾问:非学术课程 混合式旅游趋普遍
个案转交委员会三位名誉顾问审阅,一致建议保险公司重新考虑,认为萧女士参加短期语言课程,性质有别于正式的学术课程。顾问形容融合学习与休闲的混合式旅游越来越普及,常被视为结合技能提升、文化体验及休闲娱乐的消闲活动。而住宿类型仅属配套安排,不应该主导旅程的性质。
保险公司接纳名誉顾问意见,最终同意向萧女士赔付3500港元,即索偿金额的七成。
遇暴风雪延误航班 被逼额外买多一张机票 保险公司拒赔
另一宗旅游保险投诉涉及更改行程。黎女士于2024 年11月前往挪威及德国,此前向保险公司购买一份旅游保险。黎女士原定乘坐三个航班,包括由斯沃尔韦尔飞往博德、博德飞往奥斯陆、奥斯陆飞往法兰克福,前两班于同一日内起飞。
不过,由于挪威发生暴风雪,令第一个航班延迟起飞,黎女士无法赶上第二个航班,航空公司安排另一个替代路线,但行程较原先转折,抵达博德后,要先飞往罗姆瑟,再经此往奥斯陆。新安排令黎女士无法赶上原定往法兰克福的航班,须自行购买多一张新机票,她返港后向保险公司索偿额外机票费用。
不过,保险公司不视最后一段行程为“更改行程”,拒按保单“更改行程”保障条款,赔偿由奥斯陆至法兰克福新购机票的费用,只支付1,200 港元作为旅程延误现金津贴。
投诉委员会指,保单并未有出明确定义“更改行程”一词,令该条款是否适用於单一航段或整个旅程存在模糊。
委员会认为,最初的暴风雪,令黎女士错过由奥斯陆至法兰克福的航班,行程延误属直接且无可避免的后果,她亦曾被重新安排飞往特罗姆。委员会认为,事件应按整个旅程评估,而非分割为独立航段处理。委员会续指,黎女士情况符合“更改行程”保障的条件,裁定她投诉得直,应按条款向她赔偿因航班延误而产生的额外机票费用,金额约1,500 港元。
旅游间患肠阻塞 因两个月前腹绞痛 一度不获赔医疗费用
另一宗是投诉人张女士于泰国旅游期间,某夜突然出现腹痛,由于疼痛持续不断,于是在当地医院求诊,初步诊断为急性肠胃炎及脱水。出院后,她的病情恶化,出现腹胀及五次呕吐和恶心症状。她再次入院,经腹部电脑断层扫描,发现直肠乙状结肠交界处出现肠阻塞。她其后接受剖腹手术及低前位切除术,最终诊断为完全性肠道阻塞,且怀疑有直肠癌。
保险公司以张女士的肠阻塞属“已存在疾病”为理由,拒绝赔偿她的海外医疗费用,并指出她在旅程开始前两个多月已被诊断患有腹绞痛。
根据保单条款,“已存在疾病”是指“受保人或旅行伙伴于生效日期之前接受过治疗,诊断咨询或处方药物,或由注册医生推荐的医疗咨询或治疗。”
上诉得直获赔4万 保单生效前无证据已患病
投诉委员会审阅相关资料后,认为并没有医学证据显示,张女士在保单生效日前曾就肠阻塞接受任何治疗、诊断咨询、处方药物或医疗建议。虽然她早前曾出现腹绞痛,但该症状属一般性表现,亦未能证实与在泰国确诊的急性肠道阻塞之间存在明确医学关联,即证据不足以证明张女士的肠阻塞在旅游保单生效日前已经存在。
投诉委员会裁定张女士得直,保险公司应对她在泰国接受治疗的医疗费用作出赔偿,涉及金额约为40,000 港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