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山半岛黑雨后揭僭建 业主认罪并聘人拆除加建物 罚款11万
红山半岛独立屋在2023年9月经历黑色暴雨后,发生山泥倾泻,屋宇署随后展开大规模巡查后,揭发多个单位涉僭建。其中76号洋房被指在3个楼层的平台及花园加建搭建物,同时在花园加建了游泳池,被屋宇署票控5项违反建筑物条例。被告早前认罪,案件今(16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判刑,主任裁判官张志伟指,被告坦白认罪,亦有找合资格人士清拆,是最大的求情因素。虽然涉案洋房邻近斜坡,但没有证据显示山泥倾泻与此有关,考虑到本案的性质及规模等因素,终就5项传票控罪共判罚11万元,罚款须在28天内缴交。
被告Sunset Boulevard Company Limited,控罪指有人提出告发,指称被告身为白笔山道18号(松柏径)红山半岛76号洋房的拥有人,在2006年12月25日至2009年7月8日,明知而未事先获得建筑事务监督的书面批准及书面同意,在上述洋房展开或进行建筑工程,违反建筑物条例(第123章)第14(1)条及第40(1AA)条。
僭建物包括泳池
传票指有关的工程在所述建筑物的第4楼层入口、客厅楼层及睡房楼层(第2、3楼层)的平台及花园加建1个搭建物,另在花园加建了1个游泳池。
被告聘专业人士拆卸有别于不愿还原的业主
主任裁判官张志伟引述辩方求情指,被告最大的求情理由是坦白认罪,已著手安排及聘请专业人士拆卸,有别于其他不愿还原及修葺的情况。相关物业亦只用于公司董事自住,非收益用途,望法庭轻判。
涉僭建泳池罚款会较高
控方指,本案其中一张传票的僭建物为游泳池,据过往同类情况而言,此类僭建的罚款会较高,另案面积相若的僭建泳池,罚款约为3万元。
已僭建近廿年
张官判刑时指出,有关本案涉及的5项传票,屋宇署已就同屋苑已处理的个案列表,惟仍需就每案的案情独立考虑。本案所涉物业,在2006至07年已有违规情况,惟未有被察觉。被揭发后,被告坦白认罪,并找合资格人士清拆。虽然涉案洋房邻近斜坡,但没有证据显示山泥倾泻与此有关。
洋房由业主自用无收益
张官称,该洋房虽然由有限公司持有,但业主只用以自住,没有收益,拆卸令亦著力进行中,考虑到本案的性质及规模等因素,终就5项传票控罪共判罚11万元,罚款须在28天内缴交。
案件编号:ESS20730-20734/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