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碧娇书面覆委员会两收授权票:没收取利益、基于与街坊长期互信

撰文: 林子慰 陈萃屏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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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17日)举行第十四场听证会,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引述大埔南选区议员黄碧娇部份书面回复称,她曾就宏福苑会议收授权票,当时没有提供物资及收取利益。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4月17日在听证会读出黄碧娇部份书面回复,图为2026年1月6日黄碧娇出席大埔区议会,议程包括宏福苑火灾善后工作安排。(资料图片)

大埔南选区议员黄碧娇曾任宏福选区区议员,以及宏福苑法团事务顾问,其角色于大火中引起争议。

黄碧娇称部份街坊不希望罢免“旧管委”故提供授权票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今日在听证会读出黄碧娇部份书面回复,黄碧娇称“基于区议员身分与街坊长期互信”,曾两次于宏福苑会议收授权票。

其中一次是2024年9月6日,接触约20户居民,称部份街坊不希望罢免旧管委,故提供授权票,强调“从未提供任何物资作为交换条件,更没有收取任何人的利益。”

黄碧娇称没收利益 “新法团”主席徐满柑:区议员不应插手居民投票

宏福苑业主立案法团第十二届管理委员会主席徐满柑今日在庭上作供指:“(黄碧娇)有冇收利益我唔知,我哋觉得区议员不应插手居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