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开生口”消防助理处长称入行30年未见 部门间分工靠认知
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2日)举行第17场听证会,席间关注到后楼梯“生口”问题,作供的消防处助理处长(消防安全)翁锦雄称30多年来没见过类似宏福苑“开生口”情况,而就“生口”问题,各部门间没有“黑字白纸”的分工,而是依靠部门多年来的合作与认知。翁锦雄又不同意消防有责任就“生口”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称消防处无专业去介定工程是否需要有关改动。
助理处长翁锦雄加入消防处逾30年
第17场听证会早上首先由消防处助理处长(消防安全)翁锦雄作供,他负责消防安全范畴,自1994年加入消防处,已加入逾30年。他接受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盘问时,同意建筑物结构的部份不由消防监管,若消防巡查楼宇时见到“生口”,不会运用消防权力,提出告示或检控。
从消防角度翁锦雄认为“生口”有不妥 前线若遇会转介相关部门
翁锦雄又同意,“生口”有不妥,但当被问到按其经验,是否惯常情况,他指自己没有这方面知识,自己做了30多年,没见过类似情况。他又指,若前线见到“生口”有不妥,会转介相关部门,形容是“分工原因”,要找最合适的部门处理。
部门间如何分工没“白字黑纸” 翁锦雄:一直以嚟部门合作系咁
被问到部门之间是如何分工,他指印象中没有任何文件或“白字黑纸”反映,“一直以嚟部门合作系咁,过往好多年有会议同讨论,消防同屋宇署个认知好清晰。”至于为何要分工,他解释,“我哋唔认知系咪要有‘生口’,工人先出到棚去做嘢”,而屋宇署有这方面专业知识,故应属屋宇署监管。
认各部门在分工与沟通不理想
翁锦雄同意杜淦堃指,据消防条例,消防绝对有权力处理“生口”问题,但如何处理要靠部门经验,而大火前,部门间没有任何文件解释背后逻辑。翁锦雄又承认,各部门在分工、沟通都不理想。
杜淦堃:今次听证会会见到各部门都承认之前有不足,已经数唔到我哋听咗几多次嘅唔理想,你唔会否认唔理想?
翁锦雄:部门分工认知唔理想。
杜淦堃:沟通都唔理想?
翁锦雄: 唔理想
没发消除危险通知书 翁锦雄称消防没专业介定工程是否需“生口”
杜淦堃其后覆问,当消防发现僭建物会透过备忘录转介屋宇署处理,但消防处仍有责任就火警风险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若遇到“生口”是否亦适用?翁不同意,称消防处无专业去介定工程是否需要“生口”,若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或会抵触屋宇署作为专业部门作出的决定。
▼2025年12月1日 大埔宏福苑大厦火灾后单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