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属称发泡胶等不属消防事 杨恩健今认有权管 实务要与部门沟通

撰文: 任葆颖 陈萃屏 林远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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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今日(24日)举行第19场听证会,消防处处长杨恩健出席作供。在早前听证会有消防处人员供称发泡胶封窗、后楼梯生口等火警隐患,应由屋宇署负责,但杨恩健今日在盘问下同意,消防处两者皆有权监管,因消防有保护生命责任,不可因属于“被动消防装置”就称没有角色,惟实务上要与专责部门沟通。

消防处处长杨恩健今日(24日)在大埔宏福苑大火独立委员会第十九场听证会上作供。(黄宝莹摄)

早前听证会,有消防处人员曾称发泡胶封窗、后楼梯生口等火警隐患,应由屋宇署负责跟进,又称消防负责处理“主动”消防装置,例如火警警报系统、洒水系统、喉辘等;“被动”消防装置如防烟门、走火楼梯、防火层,作为楼宇结构的一部分,应由屋宇署和房屋局ICU跟进。消防亦曾在大火前回复宏福苑居民指,发泡胶不是消防的职权范围,没有后续跟进。

今日听证会上,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资深大律师杜淦堃首先展示《消防条例》,并指似乎消防处与屋宇署间有沟通及互动,但所谓分工非“硬性分工”,杨则表示他会形容大部分为硬性分工。

独立委员会首席代表大律师杜淦堃(前)及团队。(资料图片)

消防2020年曾指其权力不局限于“非建筑工程”

杜淦堃其后引用了2020年有迷你仓公司入禀法院一案作盘问。该案中,迷你仓公司质疑消防处无权就涉及建筑工程的火警危险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惟消防处主张其有相关责任,其权力并不局限于“非建筑工程”,获法官确立,最终消防处胜诉。法庭亦确认,法例中“火警危险”定义广泛,是刻意为之,(消防处)处长因此获赋予权力,可运用其专业知识来识别火警危险,并要求负责人将之消除。

杜淦堃读出相关判词条文后问到,就早前有处方人员表示,消防就后楼梯发泡胶没有角色的讲法,是否未必准确?杨回应指,当时迷你仓是新兴行业,淘大迷你仓大火期间,消防救火有很大困难,故事后认为迷你仓在政策层面需要受监管,与屋宇署商讨如何监管,有部分涉及窗户的要求,是因为消防处救火所需而制定。他又指,屋宇署与消防处会互补,不是“铁板一块”。

大埔宏福苑火灾后,《香港01》拍摄到宏新阁后楼梯外墙位置,遗有疑似烧毁的“木板窗”。(资料图片/翁钰辉摄)

发泡胶封窗 杨恩健称消防非不能监管

说回发泡胶封窗及后楼梯生口,杨指双方有分工,都用尽了自己的权力去监管“法例上的真空”。他称消防并非不能监管发泡胶封窗,但实务上要与屋宇署讨论,不然是两个部门管“同一个窗”。至于生口,他同意,消防处技术上有权力发出“消除火警危险通知书”,但要与屋宇署讨论是否发出,未来会作讨论,“如分工完需要我哋出,我哋会出。”

2025年12月1日在大埔宏福苑可见,一些窗簷摆放了铺设外墙的纸皮石,部份无爆破玻璃窗留有一条条胶纸,料是用来黏贴发泡胶板。(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杨恩健确认大火前消防已有权力处理发泡胶封窗的问题

杨恩健又指,大火后有与屋宇署开会讨论,而屋宇署现时已有严格规管,于今年3月推出作业守则,规定不可以发泡胶封窗。杨恩健又确认,在大火前,消防已有权力处理发泡胶封窗的问题。

杨恩健又同意杜淦堃所指,消防有保护生命的责任,不可以因为属于“被动消防装置”就自称没有角色,惟实务上要与专责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