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岁女性交后遭勒索 把家找到35万现金全交出 地盘工罪成囚5年
地盘工涉在交友应用程式认识12岁女童后,著女童与她性交,之后声称有两人的性交片,又指女童曾吸食掺有毒品的香烟会被举报,威胁女童交出大量金钱,女童遂将在母亲衣柜找到的35万元全部交给地盘工。女童母亲期后发现现金失窃揭发事件。地盘工否认非法性交和勒索等4罪,区域法院暂委法官郑淑仪今(28日)裁定他所有罪名成立,判刑时斥责被告利用事主对他的情意和信任,卑劣可耻地恫吓事主,索取大额金钱,判他监禁5年。
被告董钊华,22岁,地盘工,被裁定1项与13岁以下女童非法性交及3项勒索罪成立。
事主称感到痛楚被告仍继续
法官判刑时指,被告和事主的年纪相差9年,而事主于案发时认为和被告是情侣关系。当被告提出性交时,X一度以自己年纪小、担心怀孕为由拒绝,但被告称会使用安全套,最终两人性交。性交期间,X表示感到痛楚,被告仍继续。法官亦指,判刑时亦会考虑被告有一项非法性交的同类案底。
官斥被告卑劣可耻
法官续指,被告利用事主对他的情意和信任,多番卑劣可耻地恫吓事主,索取大额金钱,令X极度不安和焦虑,X母亦蒙受金钱损失。法官最终就所有控罪,判被告入狱5年。
事主X曾吸食被告提供有白色物质的烟
审讯时播放事主X的录影会面,她指于2024年7月尾,透过一个交友应用程式认识被告。其后,两人相约在观塘安达邨谦达楼的一楼梯见面。被告当时向X提供一支含有白色物质的香烟,X吸食一口后,便将香烟交还给被告。
数日后,X应约到被告的住所。期间,被告提议两人性交,X起初以担心怀孕等原因拒绝,最终同意与被告发生性行为。
被告告X称大佬知情索款
于同年8月,被告向X表示,其“大佬”知道X曾吸食掺有毒品的香烟,威胁会举报她,要她付钱。X遂从母亲的衣柜拿取4000元,交给被告。
女童找到母亲35万元全给被告
惟被告于同年9至10月,称持有两人的性交片段,也有监控镜头拍到两人吸食毒品。警方正寻找两人,被告的“大佬”可找其他人顶罪,但X需支付款项。X遂从母亲的衣柜,取出合共35万元现金,并全数交予被告。
案件编号:DCCC 427/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