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女报称遭银行家强奸 调查揭女向男索10万镑 反被裁勒索罪成

撰文: 陈晓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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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裔英国女子在泰国认识一名在港英籍银行家后,银行家邀她来港相聚,并让她在其家留宿。惟女方声称期间被强奸,并向男方讨10万英镑(折约104万港元),男方曾付5千镑,女方仍报警。惟警方调查后,反告女方勒索及意图妨碍司法公正。英女否认指控,案件在区域法院审讯后,法官谢沈智慧今(3日)下裁决,并称根据两人的通讯对话,女方明显想与事主发展,觉二人并非只是柏拉图式关系,他们事后的对谈,更显示根本没有强奸事件发生,女方却捏造强奸指控要事主付款,否则报警,裁定女被告罪成,把案押后至7月22日判刑,期间须还押。

女被告闻判失声痛哭,大喊:“我想回家。”被告多名亲友有到庭旁听。

女被告ROSE ISABEL ANONIA BARBRA EUDORA,26岁,被裁定意图妨碍司法公正及勒索罪成,案发于2024年2月。

女被告ROSE ISABEL ANONIA BARBRA EUDORA在区域法院被裁定勒索等罪成。(黄浩谦摄)

女被告泰国旅行时认识男事主X

法官谢沈智慧今颁下逾300页判辞,引述女被告自辩时的口供指,她在英国任职健身中心接待员,她2023年往泰国旅行时,认识在香港任银行家的男事主X,二人并成为朋友。

被告指事主曾道歉及问可怎样补偿

2024年1月31日,男事主X邀请女被告来港旅游,期间住在X的家。被告称她当晚洗澡后遭X强奸,翌日收拾细软离开。她指X其后在电话向她道歉,并问可以怎样补偿她,提出可以付2000英镑或更多钱,被告拒绝。及至2月2日,被告向X发讯息要求作金钱补偿,她要求5000英镑和1万英镑,她否认曾要求10万镑。她翌日在母亲陪同下前往报警。

官指女被告明显想与X发展

法官于判辞指,若指被告与X之间仅属柏拉图式关系,将会完全违背本案的证据。根据二人的通讯纪录,被告明显想与X发展关系,例如她在泰国时已称呼X作:“My love”和“babe”,又提及想来港见X,但又称香港物价太贵,X则回应:“金主爸爸来了。(sugar daddy here we come!)”

女被告曾问她无做爱X会否生她的气

谢官认为,凭被告与X在指称强奸事件后翌日的通讯纪录,可见并无发生强奸事件。例如,被告问X:“我不想做爱,你有没有生气?”X以笑喊表情符号回应说:“当然不会,对你的克制印象深刻...只是有点沮丧”。谢官指,这反映X知道被告不想性交后便没继续。被告又称,她未准备好性交,X回应他不会做一些被告没兴趣的事。谢官认为,如果X真的奸了被告,他仍跟被告讨论这些事会显得很奇怪。

官指侵犯不等同强奸

辩方力陈,X在讯息中承认侵犯(violated)被告并道歉。谢官指“violate”不一定等同强奸,接纳X解释他在言语上或情感上侵犯了被告。

X付5千镑后被告加码要10万镑

谢官续指,当X在2月1日表示会支付2000英镑作为被告的机票住宿费用后,被告继而提出5000英镑,X转帐后,她仍不满,最后加码至要求10万镑,X回应他没有10万镑。

认为被告捏造强奸指控勒索X

谢官裁定被告非诚实可靠证人,认为她捏造强奸指控,并借此勒索10万英镑,裁定她两罪成立,把她还押至7月22日判刑。

案件编号:DCCC 733/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