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教师涉非礼男生 因事主拒出庭脱罪 官指非一般朋友拒批讼费
男教师涉四度在家非礼15岁男学生,被控4项猥亵侵犯罪。案件原今(26日)在区域法院开审,惟事主未有出庭作供,控方不提证供起诉,暂委法官周燕珠裁定被告全部罪脱。辩方随即作讼费申请,遭控方反对,指被告自招嫌疑。周官今午下裁决指,被告和事主在9个月内有500页的WhatsApp通讯纪录,关系远超一般朋友,且被告居于三层楼1200呎住所,单位有他人在场也不影响犯案,认为被告自招嫌疑,拒绝其讼费申请。
被告F.P.S.(31岁)被控于6月3日至9月29日期间,分别在西贡及旺角的某单位,四度非礼年约15至16岁的男童X。
被告FPS原被控非礼,因事主拒出庭,在区域法院被裁定罪名不成立。(黄浩谦摄)
辩方指讯息对话未提及性等敏感话题
辩方申请讼费时指,被告与事主的WhatsApp对话中没有提及性等的敏感话题,而且X亦曾提及案发时有家佣等人在场。惟控方反对指,被告和事主在通讯程式上有大量的沟通,二人亦有相约在校外见面,关系远超一般师生。
官认为被告与事主非一般朋友
周官关注,被告是否会就申请讼费作供,惟被告拒绝。周官指,被告罪脱全因X不愿上庭指证,但根据两人的讯息记录,他们在9个月的对话长达500页,反映关系远超一般朋友。
被告居1200呎三层高住宅
周官亦提及,被告的住所为1200呎的单位及三层高的住宅,即使案发地点有他人在场,亦不影响犯案。最终裁定被告自招嫌疑,故拒绝讼费申请。
案件编号:DCCC78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