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多番非礼强奸继女 知被投诉威吓要继女赔50万 判囚13年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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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涉在继女13起多番非礼,并曾把她强奸,因继父是家中经济支柱,继女哑忍至20岁才告知母亲,惟母亲不信,继女最终报警。继父知悉后扬言要继女赔偿50万,继父就非礼、强奸及妨碍司法公正等多罪,今(28日)在高等法院判刑。法官李素兰指,事主长期处于惊恐、抑郁的状态,深受情绪困扰。她鼓起勇气投诉,却不被信任,且一再受到创伤,认为本案涉严重违反诚信,属加刑因素,判被告入狱13年。

被告PS,47岁,早前经审讯被裁定2项非礼、1项向16岁以下的儿童作出猥亵行为和1项强奸罪罪成。被告另承认一项妨碍司法公正罪,指他于2025年1月26日向X表示要X索偿50万。

被告PS在高等法院被判囚13年。(黄浩谦摄)

官斥被告利用事主X的沉默犯案

李官指,本案涉及严重违反诚信,被告利用事主X的沉默犯案,亦未有使用安全套,属加刑因素。法庭有责任保护儿童,以反映公众对此罪行的厌恶,加强被告的道德罪责。

鼓起勇气投诉遭母终止学费

李官引述事主的创伤报告指,她长期处于惊恐、抑郁的状态,深受情绪困扰,及患上创伤后压力症。在本案中,事主最终鼓起勇气,把事件告知母亲,却因此与母亲变得关系疏离,更被终止学费支援,造成事主的二次伤害。

母不相信令X感心碎受进一步创伤

李官提及,事主其后从新闻上得知母亲否认指控,不相信其说法,更是感到心碎,进一步造成其创伤。李官称,本案案情严重,被告和事主居于同一屋簷下,且被告的作风严厉,完全掌控事主的生活,遂就项非礼等罪行判囚2至4年,就强奸罪则判因12年。

被告曾称要向事主索偿50万

就被告早前承认的提到妨碍司法公正罪,李官斥被告知悉事主会出庭作供,曾向她表示要索偿50万,称其指控不实,又指事主令其收入受损,对她作出威吓的行为,将情绪发泄在事主身上,造成二次伤害,遂判囚2年4个月,连同上述性罪行,总刑期为13年。

X是母与第一任丈夫所生孩子

控方案情指,事主X于2000年出生,她是其母和第一任丈夫所生的孩子。她的母亲于2007年在内地改嫁被告,被告自始成了X的继父。他们一家于2011年来港定居,在新界一间寮屋居住。

假期返内地时首被非礼

控方指,事主X于2014年4至5月期间,与家人于假期时返回内地,被告在广东省一单位内摸X的胸。2015年3月和4月,被告在他们一家所住的寮屋,分别试图用手指插X下体,亦曾爬上X的身上,以阳具磨擦她。被告的行为变本加厉。他于2015年6至7月回港后,在寮屋强奸X。

X长大离家后才报警

至2021年8月,X与家人争拗后搬走。X明白家庭财政上依赖被告。又因她是继女,故一直没有举报。她后来把事件告知男友,男友带X见社工后才报警。被告于2024年被捕。

案件编号:HCCC241/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