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驳回合安押后业主大会申请 居民欢迎:遇困难应协商非延期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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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7户宏福苑业主早前联署要求召开业主大会,管理人合安管理有限公司上月入禀土地审裁处申请延期,原因包括难以物色合适场地及联络全体业主开会。土地审裁处法官林展程今(2日)颁布判词,驳回延期开会的申请,称相关联络困难并非无法克服,例如民政总署有提供“一户一社工”下业主的电话。

有宏福苑居民欢迎土地审裁处判决,指“法官都比佢更清晰知道,有好多联络业主嘅途径,包括一户一社工”,认为倘若合安对召开会议有场地等方面困难,应与居民协商解决方案,而非延期召开会议。

代表合安的资深大律师潘熙(左)称,找不到合适开会场地。(郑子峰摄)

合安早前申请延长召开业主大会限期,代表律师潘熙昨日(1日)在聆讯中表示,物色可容纳1,000人的开会场所有难度,同时难以联络全体业主开会,又指法庭有权就特殊情况放宽期限。

法官林展程今日颁布书面判词,驳回合安相关申请。林官称,民政事务总署在业主同意下,有向合安提供“一户一社工”的业主联络电话,指相关困难并非无法克服。他并指,现时没法定条文指出土审处具有权按合安要求的替代方式发出会议通知。

宏福苑居民叶家驹昨日旁听聆讯时称,合安不肯安排开会可以有1000个理由,觉得合安没打算做。(资料图片/陈晓欣摄)

宏泰阁居民叶家驹指欢迎土审处判决,期望合安可在限期前召开业主大会。他认为难以联络业主不是合理延期理由,“法官都畀佢更清晰知道,有好多联络业主嘅途径,包括一户一社工。”至于合安称难以物色合适场地,他认为合安可与居民协商解决方案,而非延期召开大会。

目前合安仍可就判词内容提出上诉,叶家驹说:“冇得担心,佢(合安)应该要自己衡量有几多上诉空间。”他重申居民的心愿是开会讨论有关业权、维修、保险、安置方案等议案,“可能最终业主嘅表决系同政府讲嘅一样,但至少系根据程序做,个数字先会令人信服。政府咁钟意跟程序做事,咁应该要跟程序召开业主大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