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中大例|取代评议会 校方指会员多难召大会 校友促检讨非取缔

撰文: 赖卓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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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校董会提出修订《中大条例》,料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校方今晚(5日)举行第二场咨询交流会,数十名校友、学生及教职员出席。

据悉,多名校友关注,校方拟以新的校友顾问委员会取代原有校友评议会,或损害毕业生参与校政的机会;亦有人担心,修例提出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大学校董会同意下使用大学名称,会影响现有学生或校友组织的合法性。

中文大学校董会提出修订《中大条例》,料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资料图片/夏家朗摄)

中大今日就修订《中大条例》举行两场咨询会,听取各方意见。第二场咨询会于夜晚6时半举行,中大副校长岑美霞、陈德章、协理副校长(传讯及公共关系)曾帼屏出席,超过50名校友、学生及教职员参与。

校友顾问委员会成员要由校友组织选出 出席者忧变“小圈子”委员会

据悉,多名出席者在会中关注,修例拟以校友顾问委员会取代校友评议会,将会损害校友议论校政的途径。

现时所有中大学生在毕业后,将自动成为校友评议会成员,但校友顾问委员会委员则要由校友组织选出,并由校董会委任。有出席者提到,部分毕业生或因较少参加校友活动和组织而难以获选,担心出现“小圈子”委员会的可能,未必能代表所有校友意见。

校方:中大评议会会员已达30万人 难以召开周年大会

校方曾在文件中解释,之所以有此修例,是因为中大评议会人数已达30万人,难以召开周年大会。有人质疑,港大毕业生亦会同样有数十万人,却仍能运作;亦有人表示,倘若难以召开会议,应检讨评议会的行事方式,而非直接取缔。

中文大学今日举行两场咨询会。首场有数十名学生、校友及教职员到场。(任葆颖摄)

使用中大名称需获批 出席者批损害中大人之间连系

另外,多名校友关注有关使用大学名称的修订。校方在会中表示,正如公司名称一样,“中大”名称是一个品牌,校方希望藉修例保障中大的商标。有校友则认为,中大是一个公共机构,并非商业机构。加上不少学生和校友组织名称都含有“中大”,担心修例会影响这些组织的合法性,并会令人规避使用中大名称,损害中大人之间的连系。

校方:修订主要想保障中大商标 用以监管私人公司

校方在会议结束时简短回应,相关修订主要想保障中大商标,主要会用以监管私人公司。至于其他学生组织,仍可根据现有机制向校方申请使用中大名称。

校友担心未必会影响结果:就算我哋讲完意见,又有几大影响呢?

去年毕业、曾参加书院学生会的校友阿Mo在会议后表示,十分关注今次就使用大学名称的修订。虽然校方在会中表示,不会剥夺学生和校友组织使用中大名称的权利,但他担心校方日后的取态有机会改变。他又指,过往校方提出调整关校园架构,都没有作校内咨询,今次虽有咨询会,但担心未必会影响结果,“就算我哋讲完意见,又有几大影响呢?呢个真系要谂一谂。”

中大回复查询时指,今日两场咨询会共有近百人参与。校方指,咨询期将于6月23日结束,欢迎各持分者在咨询期结束前提交意见。

中大校董会早前提出修订《中大条例》,包括取消有33年历史的校友评议会,成立由校友组织提名、校董会委任的“校友顾问委员会”;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大学校董会同意下使用大学名称;另外,中大亦拟修订校长及副校长的罢免理由,除一般性质表述“好的因由”(Good cause)外,可用“行为不检、不称职、效率欠佳”作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