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大举行修例咨询会 拟禁未经同意用校名 常务副校称将处理细节

撰文: 任葆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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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大学校董会提出修订《中大条例》,料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校方今早(5日)举行首场咨询交流会,数十名已登记参与的学生、校友及教职员到场。

其中一个修例方向,是禁止任何人在未经大学校董会同意下使用大学名称。中大常务副校长潘伟贤在会后表示,会处理修例细节,包括名称使用等,“同学所表达的意见,会在日后政策表达得更清楚”。

中文大学校董会提出修订《中大条例》,料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校方今早(5日)举行首场咨询交流会,数十名已登记参与的学生、校友及教职员到场。(任葆颖摄)

首场交流会在中大李兆基楼举行,历时2小时。有与会者表示,交流会内容保密,不便受访。中大常务副校长潘伟贤在会后说,首场交流会气氛非常好,乐见应被关注的问题都有作讨论,校友数目虽不多,但他们有发问,“佢哋有讲、我哋有答,都几开心”。

中文大学校董会提出修订《中大条例》,料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校方今早(5日)举行首场咨询交流会,数十名已登记参与的学生、校友及教职员到场。(任葆颖摄)

拟禁未经批准用大学名 副校称悉意见

被问会上最多人关注的问题,潘称每人关心的事都不同,她关注校方有否听取师生意见,又说留意到修例上有部份细节仍有待处理,例如名称使用等,“同学所表达的意见,会在日后政策表达得更清楚”。

中大常务副校长潘伟贤在会后表示,会处理修例细节,包括名称使用等,“同学所表达的意见,会在日后政策表达得更清楚”。(任葆颖摄)

中大今日举行两场咨询交流会。被问修例改动大,会否征询更多校友意见,潘伟贤则未有回应。

早前修例文件提及,拟禁止任何人士在未经大学校董会书面同意的情况下,显示为大学、其任何部分的团体、与大学有任何方面的关连或联系的团体,或使用大学名称,以维护大学的名声、信誉及知识产权。

中文大学校董会提出修订《中大条例》,料年内提交立法会审议。校方今早(5日)举行首场咨询交流会,数十名已登记参与的学生、校友及教职员到场。(任葆颖摄)

另一个修例关注方向,是拟成立“校友顾问委员会”向大学提供意见,取代有33年历史的校友评议会。新委员会将由名校友组织提名、大学校董会委任,坊间质疑此举或削弱校友参与校政的机会。另外,中大亦拟修订校长及副校长的罢免理由,除一般性质表述“好的因由”(Good cause)外,可用“行为不检、不称职、效率欠佳”作理由。(详见另稿)

中大将于傍晚举行第二场交流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