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大火案 鸿毅宏业董事等被控5项误杀罪 附168死者全名单

撰文: 陈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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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埔宏福苑于去年底发生大火,造成逾百人罹难,数千居民受灾。政府全面调查大火成因后,怀疑该屋苑的大维修工程涉及贪污等。警方及廉署今(10日)以“误杀罪”及“洗黑钱”等共25罪,起诉两间公司及7名人士,包括负责维修工程的顾问公司、总承建商、公司董事及检验人员等。其中2名董事及1名建筑师及两间公司,共被控5项误杀罪,控罪于亦首次披露168名死者的身份。

案件今午(10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提堂。总裁判官苏惠德应控方申请,把案件押后至9月2日再讯,以待进一步调查。法庭只准两名不涉误杀的男女被告保释。

5名被告包括3名男子及两间公司

5名被告被控误杀的被告,包括3名男被告:何建业,52岁;吴跃,44岁;及黄侠然,40岁;及两间公司:宏业建筑工有限公司,及鸿毅建筑师有限公司。何为宏业董事,黄是鸿毅董事,吴跃报称是一名建筑师,他们共被控5项误杀罪,指他们于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误杀168名人士。全部涉误杀的被告均不准保,根据法例,误杀罪的最高刑罚为终身监禁。

两名不涉误杀被告准保释

另案并涉4名被告,包括:侯建华,及洪国伟、钟素芬、李敏,被控洗黑钱等其他罪名。全部7名被告,只有侯建华及钟素芬准保释,两人均不涉误杀罪。

被告侯华健(持咪者),是宏业建筑工程公司董事,他是其中一名获准保释的被告。(资料图片/陈萃屏摄)
被告黄侠然(右四),宏福苑工程顾问“鸿毅”董事。(宏福苑法团影片截图)
警方在火灾翌日,警方已即拘捕宏业建筑的三名负责人。(资料图片/马耀文摄)
宏福苑大火造成168人死亡,图为死者被发现的位置。(01制图)

控罪书首次披露全部168名死者的名单

第一项误杀罪涉81名死者

他们于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死亡:赖志光、陈柱楷、朱卓权、郑玉池、郑崔永秀、黄宝营、苏永权、杜元泉、蔡文英、刘美金、吴惠珍、梁励青、林湘、叶嘉莉、刘秀贤、邓淑萍、薛爱华、杨统英、纪丽明、吴环好、NOVITA、苏兆雄、何梓甄、李房有、林芳、罗瑞先、苏伟勋、张美芬、姚永浓、李国伟、郑桂香、YASMIATI、麦慧兰、王秀云、谭惠萍、DINA-MARTIANA、DARWATI、何华星、李坚玉、陈良本、高锦嫦、苏恩晔、曾玉薇、练志辉、张大彬、刘软绵、刘定嘉、成淑清、余素英、廖秀芳、吴垣志、洪伟香、蔡丽萍、蔡永德、杨淑𡖖、蔡雪珍、钟勤好、谭丽媚、钟少琼、钟秀珍、区耀辉、吴金霞,罗美英、庄兆基、黄惠贞、SRI-WAHYUNI、黄杏妹、潘桂芳、WIDYANA DESY、陈德新、曾月爱、韩洁玲、陈锦强、邓慧贤、高美玲、李官华、老英、梁锡豪、黄秀惠、陈宝灯、李丽珠。

第二项误杀罪涉82名死者

他们于2025年11月26日至12月3日死亡:刘春叶、陈耀基、莫淦林、梁碧施、刘文光、谭润嫦、谭康松、SITI-KHOTIMAH、许巧玉、胡耀辉、李泉章、缪少琼、黎锦雄、石桂芳、黎凯琪、白瑞莲、邓欣彤、邓达儿、梁苏妹、曾蕙娴、李欣颖,、李俊民、叶碧儿、ERAWATI、李薛明、曾丽馨、麦露恩、卢卓明、甘洁莹、黄仁藻、吴玉珍、冼丽芬、文浩辉、王薇薇、周永光、欧洁贞、吕建章、蒋炳垣、蒋咏琴、郑煦翘、ESTEBAN MARYAN PASCUAL、卓世俸、周小娟、莫家宝、邓淑贞、张芯悦、张琝浠、陈海慧、郭慧欣、黄丽娟、阮少祥、李峰、钟燕华、曾丽华、汤艳芳、潘俭雅、毛雪莲、黄锦华、SITI-FATONAH、区月英、蔡尚谦、江景钿、任婷、任娟、李炳威、赵月娥,、黄嘉星、陈曼玲、梁贤桦、邓玉萍、杨丽婵、黎乃月、谭海成、张碧娟、何淑芬、王思懿、张小玲、叶丽文、叶桃、任伴馨、蓝新娥、何伟豪(消防员)。

其余3罪各涉1至2名死者

第三项误杀罪涉2名死者:杨焕英、洪敬量,他们于2025年11月27日死亡。

第四项误杀罪涉2名死者:李丽雯、何美宝,他们于2025年11月26及27日死亡。

第五项误杀罪涉1名死者陈汉标,他于2025年11月26至27日死亡。

案件编号:WKCC 2702/2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