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委会建议“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令”续5年至2031 邀提交申述

撰文: 欧阳德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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竞委会今日(11日)公布,“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将于今年8月8日届满,初步公众咨询结论认为,船舶共用协议所涵盖的活动,仍然符合经济效率豁除条件,该命令仍然可取及继续发挥效用,建议命令续期5年,并邀请各界人士向竞投会提交申述。

竞委会公布,“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将于今年8月8日届满。(资料图片)
竞委会2017年8月首次发出“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资料图片)

竞委会2017年8月首次发出“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

船舶共用协议是航运公司间就一些营运安排订立的协议,例如交换船舶箱位,或协调航班时间表等。竞委会评估这类班轮协议所带来的经济效率后,在2017年8月首次发出命令,宣布在符合相关条件的情况下,一般根据船舶共用协议的活动,可获豁除于《条例》第一行为守则的适用范围之外。

竞委会指,初步公众咨询结论认为,“船舶共用协议集体豁免”命令下,船舶共用协议所涵盖的活动,仍然符合经济效率豁除的条件。(资料图片)

初步结论认为命令下船舶共用协议能继续发挥效用

其后竞委会作出详细检讨,并在2022年将命令续期4年,至2025年8月至11月进行初步公众咨询,展开了第二次检讨,审视该命令自2022年续期以来,相关市场及行业的发展。

竞委会经仔细考虑不同持份者在初步公众咨询中所提交的意见,并与业内主要持份者会议后,初步结论是船舶共用协议所涵盖的活动,仍然符合经济效率豁除的条件,该命令则仍然可取并能继续发挥效用。

竞委会邀请各界人士就命令提交申述。(资料图片)

竞委会邀各界人士就命令提交申述

因此竞委会建议按相同的实质性条文,将该命令续期5年至2031年8月8日,并根据《竞争条例》第20条,邀请各界人士在今年7月13日下午6时前作出申述,逾时提交的申述将不获考虑。电邮地址为“applications@compcomm.hk”,主题栏目为“个案编号(BE/0004)”。

所有接获的申述均会上载于竞委会网站,如提交的申述包含机密资料,提交申述的人士须同时提供非机密版本,以供上载至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