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女同学家中作客 男生在浴室装偷拍镜头 认贪玩犯案判感化1年
17岁男生到女同学家作客时,在女方家中的浴室安装偷拍镜头,他早前承认1项窥淫罪,今(11日)在观塘裁判法院判刑,辩方指被告长年出入医院感自卑,犯案与其“心理缺陷”有关。署理主任裁判官钟明新接纳被告还押两周已深切反省,判一年感化令。
被告梁逸晞(17岁,学生)被控于2025年5月16日在将军澳海悦豪园某单位的浴室内,为了使自己或任何其他人能够犯《刑事罪行条例》第159AAB(1)条所订的罪行,而安装及操作一个镜头。
被告梁逸晞在观塘法院认窥淫罪,被判接受感化一年。
被告因经常出入医院而感自卑
辩方今指,感化和社服令等报告均属正面。报告提及,被告因身型瘦小、健康欠佳,经常出入医院而感到自卑,感化令则可协助被告改善;心理报告亦建议被告接受心理介入以助更生。
已读完护士学位一年级
辩方指,被告还押14日后深感后悔,他读完护士学位一年级课程,前途正面,获父母支持,冀法庭判他感化。
钟官判刑指,幸好事主没被拍摄到私密照片或影像,接纳报告判处1年感化令。
事主母在浴室发现镜头
案情指,两名女事主和被告是同学。当日事主邀请被告到其家中吃饭。两天后,事主母亲在家中的浴室找到了一个没电的镜头。在检查记忆卡后,发现内里存有两名女事主在浴室的片段,即在电话与被告对质。被告承认该镜头由他设置,事主报警。
并未拍到事主或其家人私处
警方调查后发现,该镜头由当日傍晚开始录影,同日晚上10时关闭,片段包括两名事主进入及使用浴室,但没有拍摄到事主的私处或其家人。
警方向学校查询后确认被告的身份,并在其住所拘捕他。他在警诫下承认犯案,被告称只是“贪好玩(for fun)”,已感到非常后悔。
案件编号:KTCC 2118/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