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名惩教员涉偷电视机回宿舍 总惩教主任称没批准过被告搬走电视
东头惩教所3名惩教员涉以垃圾车偷运4部电视机回宿舍案今(16日)续,总惩教主任李嘉辉指他没批准被告搬走4部电视,他被盘问时承认在本案开审前一周,惩教监督曾召开一个关于法庭礼仪的会议。他同意他在2008年曾就锁闸问题向其上司作假供词,辩方指李今日作供也是不尽不实,李否认。
3名被告:胡汉杰(49岁)、胡裕辉(52岁)及文伟杰(49岁),其中首及第三被告被控入屋犯法;首及次被控被控将未授权物品带离监狱;次被告被控处理赃物罪,指他们于2024年3月15日,在赤柱东头惩教所大楼地下3号饭堂储物室,偷走4部新电视,并把它们搬到惩教员宿舍。
总惩教主任李家辉供称,没有批准过任何人搬。(陈晓欣摄)
首被告胡汉杰。(陈晓欣摄)
李指无申请即系非法
总惩教主任李嘉辉今继续作供,他称根据监狱条例,将物品携离监狱需要申请并获监督批准,他无就涉案4部电视收到申请:“如果冇申请即系非法。”
院所内有多个摄像镜头
辩方盘问关于控制室职员看闭路电视的情况,辩方指当时有2名惩教员在房间,李否认,并指院所有多个摄像镜头,惩教员如果见到和留意到异常情况,则会即时通报。
李承认保住饭碗曾说谎
李又承认他16年前在荔枝角羁留所任职时,曾向上司谎称有“Double lock”院所的闸门,结果聆讯揭发他被拍到没有。李承认当年为了保住饭碗而说谎,否认庭上作供不尽不实。
认开审前曾开提醒注意法庭礼仪会议
辩方指,东头惩教所的监督徐兆邦,在本案开审前一周曾召开一个提醒注意法庭礼仪的会议,李同意,指当时谈及要守时、有礼貌和关电话。辩方问李知否会上有人录音,李说不知。辩方再追问有谁出席会议,李被提醒下才确认到另外2名出席者,辩方质疑他几年前的事也记得,上星期发生的事却印象模糊,又指李是东头“第二把交椅”。李自言:“我比较蠢啰。”
案件编号:DCCC 359/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