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补价居屋9月起可出租 准许费约私楼月租21% 计算方式一文看清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早通过“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扩展至合资格白表申请者,先导计划将于今年9月推出,限3,000个名额。合资格出租单位的业主须持有单位10年以上,并须缴付出租准许费,约为私楼平月均租的21%。以今年首季差估署临时数字估算,一个面积约35平方米(约376平方呎)的单位,港岛、九龙、新界的居屋业主每月须付的准许费平均为3,500元、3,115元、2,310元。
为配合政府鼓励生育目标,现有出租予绿表的计划亦会扩展,符合“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 ” 资格且轮候公屋至少两年的一般家庭,亦可参与。
房协2018年以先导计划方式推出“未补价资助出售房屋出租计划”,容许持有10年或以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毋须补价下将个别睡房出租予轮候公屋家庭,其后房委会加入计划,并扩展至容许出租整个单位。截至今年3月底,签署租约的个案有约673宗,当中633个为房委会资助出售单位,房协则有40个,现时有效租约有217份。
房委会资助房屋小组委员会今日通过优化现行出租计划,并扩展至白表,建议由房协管理。现时计划下,租户须为轮候公屋至少三年的一般家庭,或轮候至少六年的非长者一人住户。优化后,符合房委会“家有初生优先配屋计划” 资格且轮候公屋至少两年的一般家庭,亦可参与。
至于白表人士的出租计划,只要房委会及房协资助出售单位的业主持有单位满10年或以上,便可申请出租整个物业;租客则要符合新一期居屋白表申请资格,双方需事先向房协申请“业主证书”及“租客证书 (白表)”,并可透过“业主及租户资讯共享平台”或地产代理沟通及配对。
由于有3,000个的配额限制,签署租约前,租客需向房委会或房协申请“提名证书”,房委会及房协会视乎剩余配额数量,发出“提名证书”。 只有持“提名证书”的租客,才可与业主签订租约。签署租约后两周内,双方须分别向房协递交已签租约的通知书。
成功出租单位租约为期两年,包括“一年生约、一年死约”,租约首12个月届满后,任何一方有权向另一方给予两个月通知终止租约。两年租约完结后,租客倘仍符合白表资格,双方可协商续约及重新议定租金。租约期内,若租客或租客证书上列明的家庭成员确认接受入住公屋、 甲类过渡性房屋、简约公屋等,租客通知业主终止租约,毋须向业主补偿。
至于业主出租单位予白表人士须缴付的出租准许费,房委会指,由于资助出售单位面积大部分与甲类及乙类单位相若,故准许费基础参考两类单位平均租金,再按单位属资助性质提供“折上折”安排,即先将甲及乙类单位平均租金值乘70%,再将有关数额乘30%,得出每平方米出租准许费水平,最后乘以出租单位平方米,便是每月出租准许费金额。准许费每季收取一次。
甲类及乙类单位租金会以差估署一贯统计方式,按港岛、九龙、新界划分。以今年首季差估署临时数字估算,一个面积约35平方米(约376平方呎)的单位业主,每月须付的准许费平均为3,500元、3,115元、2,310元。另外,如业主将单位出租予绿表人士,毋须缴交出租准许费。
房委会又指,今年首季全港估计有35万名私楼租户为合资格白表人士,而合资格出租的房委会及房协未补价单位约有36万间,计划的3,000个名额均只占上述两数约1%,认为“对私人市场的影响极微”。当局亦会密切监察计划进展,必要时会作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