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水桥拖尸 被告称有揽女友尸哭著道歉 有人建议肢解但下不了手
矮小男子涉在洪水桥住所杀死女友,再以板车运走尸体案,今(26日)在高等法院续审,被告出庭自辩。他称跟女友搬入女友契家姐的家,却被大幅加租,并遭契家姐丈夫殴打及欺凌。案发前约一个月,契家姐指其女友肥胖,要她以不眠方法减肥,并要被告看守,若其女友入睡,他便要用棍打她。被告称曾轻力打,遭契家姐指他“唔识打”,他便再打,女友变得“面青口唇白”,最终死去。被告称他曾揽尸哭泣说:“对唔住。”并自责未能保护女友。契家姐丈夫之后指他杀了人,向他提议3个处理尸体的方法,包括肢解,但他称想到血腥画面而无法下手,最终用板车拖尸体出街。
被告吴家声,29岁。他被控于2022年4月28至29日在港谋杀叶芷清(30岁),和阻止合法埋葬叶的尸体。
按事主要求搬入洪水桥单位
被告自辩称,他于2020年初和事主拍拖。其后他应事主的契家姐要求,搬入洪水桥的单位,和事主、事主的契家姐及契家姐丈夫“阿朗”等同住。被告指,契家姐和“阿朗”表明,并需分工做家务,若不听从他们指示,便会遭殴打。被告又称,他身高只有约1.5米,不及“阿朗”高大。
租金由5千加到3万
此外,被告称他们原本只付5000元租金,其后被多番加租,至2021年10月时,月租已升至3万元。他一度搬走,但契家姐和“阿朗”致电警告他,若他未能交租,便会:“揾人揾我屋企人。”被告称因担心家人安全,遂搬回洪水桥居住,并为交租而向财务公司借钱。
遭阿朗打及迫抄佛经
他指“阿朗”知他要借钱后,便不让他出外上班,曾殴打他45分钟。“阿朗”指被告没有工作,要他抄写佛经,但被告称他信奉基督教,拒绝抄佛经,因此又被打,最终有抄佛经。被告以“好恐布”形容居於单位时的情况,又指事主亦遭同样对待。
契家姐迫事主以不眠方式减肥
案发前约一个月,契家姐指事主肥胖,要她减肥。她除了著事主做运动,亦称不可让事主睡觉。被告听从吩咐,当事主想睡时,便会叫醒她。契家姐又指示被告,只可以让事主饮水,隔两日才给她食菜。
契家姐要被告用棍打事主
至2022年4月27日,契家姐发现事主偷食,怪责被告未有看管,又指示他:“要令阿清惊。”被告便以木棍轻力打事主的背部,又要事主在墙边站立。惟“阿朗”发现事主睡著便打被告。
阿朗曾用沾通渠水棉花棒在他们背部打圈
其后,“阿朗”跟被告、事主玩“估歌仔”和“钟摆”游戏,并用槌柄打两人身体,又用槌打他们的脚踝。“阿朗”先后拉低两人上衣后方的衣领,然后用沾有通渠水的棉花棒,在他们的背打圈。
曾让事主试少少通渠水
辩方问,为何被告未有在录影会面提及这些事情,被告称“阿朗”威胁他说:“(若)笃咗佢哋,唔会放过我。” 被告续指,事主曾试图以通渠水淋在身上,遭被告阻止。契家姐便指事主会自残,亦有“胖死症”。他之后见事主拿著一樽通渠水,便夺去它,曾把早前遗留、沾有通渠水的棉花棒,在事主左臂轻抺。惟他强调只是想让她“试少少”,无意伤害事主。
事主曾问点解要咁对我
契家姐后来又指事主“仲未识惊”,著被告用棍打事主﹐契家姐质疑他不懂打其女友,被告便再下手。其后,事主开始“面青口唇白”,全身无力,并称:“我好痛苦,点解要咁样,我都唔知我今晚过唔过到。”事主又轻声表示在房内“有人系咁望住佢”,惟被告未看到有异常。
称有替事主作心外压
被告之后在厕所替事主冲身,一度离开厕所。惟“阿朗”随后称“阿清死咗”,被告到厕所查看,发现事主双眼睁开。“阿朗”怪责被告谓:“你无分寸咩?同佢玩过乜嚟,成晚得你睇住佢。”被告当时大惊,替仍有心跳的事主进行心外压,惟她最终无心跳。
有揽尸哭称对唔住
他把事主的尸体拉入房间,替她穿上衣服,又揽著尸体哭泣,讲:“对唔住。”自责未能保护她。惟“阿朗”向被告称:“你知唔知你杀咗人。”之后提出三个建议:把尸体放入红白蓝胶袋,然后用板车把尸体运至流浮山埋尸、用床褥把尸体卷起,运至无人的地方烧尸,及肢解尸体。
想到血腥画面未能下手肢解
被告尝试首两个建议不果,至于肢解,他指“画面好血腥”未能下手。“阿朗”便叫被告用棉被包里尸体,用板车运至蓝地垃圾站弃尸,然后找途人自首。被告便包里尸体,并把尸体拉走。他形容“好难拉”,用尽全身气力。他“拉一阵,又停”,在此情况下,搬尸3个小时,其后有途人发现,警方亦到场。
改称事主无发出啊声
被告曾在录影会面称,以包装捆膜卷事主的头时,事主发出“啊”一声,被告今指进行会面时“好乱、好攰”,指事主当时没有发出声音。
案件编号:HCCC340/20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