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优先拣楼期限今届满 居民在业权卖与不卖之间挣扎取舍
大埔宏福苑大火逾七个月,今日(6月30日)迎来出售业权首条“死线”,居民如交意向书,可优先在“特设销售计划”拣楼。政府昨日(29日)称,未受大火波及的宏志阁约83%业主同意出售业权,正式纳长远安置方案,而另外七座大厦亦已有82.3%交回意向书,同意售业权。负责宏福苑安置事宜的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日前表示,政府没有期望所有业主均同意出售业权,但同时表明,宏福苑不会原址重建,若有需要会立法收购余下业权。
《香港01》访问三名曾经或仍因卖业权而挣扎的居民,有人因情感原因想原址重建,但考虑到同住八旬高龄嫲嫲,也赶在“死线前”交意向书,盼能优先拣楼。有遗属视单位为母亲“遗物”,不舍母亲辛苦供断的单位,不愿卖楼,不想在“死线”前交表,惟听闻政府欲明年立法收回单位,自认为“无得斗”,之后或无奈卖业权。卖与不卖亦在家庭中造成纷争,有家庭因卖业权意见分歧,影响家人关系。
“特设销售计划”真正最后限期是8月31日。未来两个月,余下的约两成宏福苑业主,又会如何选择?
火后“分居”过渡屋 为令嫲嫲安定 决定卖业权
宏新阁1404室住户Dorz与88岁的嫲嫲同住。宏福苑大火后,他们搬到启德的过渡性房屋“分居”,孙仔住3楼,嫲嫲住地下。Dorz不愿称现时的居所为“家”,因为大火已令他“无家”。
Dorz的过渡屋单位约130尺,门口左边已是一张单人床,厨房位置在床后,用布帘分隔,其实就是一间“单人房”,与以往400多尺的家相隔甚远。他举例,近半年每次与朋友聚会,散场谈到怎搭车回家,Dorz会说他没有“屋企”。怎形容现时居住的过渡屋呢?他说:“返‘容身之所’?返‘窦’?”
Dorz一度挣扎卖不卖业权。大火发生初期,Dorz坚决不想回宏福苑再住,因有大火的“创伤后遗”,不想回去。但自4月政府让居民上楼执拾后,他发现自己仍然想念大埔,想念家。
Dorz的单位全屋被熏黑,客厅玻璃窗被烧爆,大火一度攻入屋,墙身有烧过的裂痕。有部份电器如干衣机被烧毁,不过家中不少物件,如旧照、Dorz兄妹的童年奖牌,祖父生前做中医师的牌匾也得以留低。两次上楼,他尽量带走有纪念价值的物件,把它们都寄存在迷你仓,只将一个迷你猪仔钱罂带回家。
他自读小学时搬入宏福苑,成长及生活都在大埔。思念大埔的情感,一度让他支持街坊的原址重建方案。不过,Dorz的嫲嫲曾对他说:“呢到只系‘过渡’咋嘛,要同孙仔分开住,都唔系‘家’”。因为嫲嫲对于家的向往,Dorz决定卖业权:“嫲嫲都88岁,佢好大嘅心愿就系安定落嚟,想快啲有个单位。”
因此,Dorz赶在首条死线前交表,希望可拣选“特设销售计划”中最快入伙的两个项目,即预计在今年第四季落成的九龙湾盛致苑,及已落成交楼的粉岭房协安置屋邨“乐岭都汇”。对他来说,理想的安置时间是“愈快愈好”:“最想今年内就可以搞掂。”
原址重建路被封 不与政府“硬斗”拟移民
另一边厢,仍有居民不想在6月30月优先拣楼“死线”前交意向书。罗晓琪(Phyllis)的母亲与兄长同住宏昌阁808室,惟母亲在大火中罹难。物业在母亲名下,她生前无立遗嘱,物业现由兄妹共同处理。Phyllis与兄长自小学搬入宏福苑,在宏福苑住了四十多年。除了是成长地方,物业是母亲独力赚钱供楼,对Phyllis而言别具意义。
Phyllis忆述母亲年轻时做文员,父亲不顾家,不赚钱回来,甚少照顾他们。于是,母亲要身兼父职,独力供楼养家,靠自己“供断”物业。Phyllis及兄长与母亲关系亲近,就算Phyllis近年婚后搬离,亦常常回家。母亲生前就讲明会将物业留给子女,因此这单位对她而言,除了是成长的地方,也是母亲的“遗物”:“你总希望有啲嘢可以留住,系屋企人畀你。”
Phyllis补充,他们虽有自己的想法,但也尊重每个家庭的需要,她能理解其他想卖业权的居民。她只是不满意政府无视有居民不想卖的现实,认为它没有聆听这些居民的声音。
政府在今年一月发问卷收集业主初步意愿不久,应急住宿安排工作组组长、财政司副司长黄伟纶就表明原址重建“不切实际”。当时Phyllis已感失望。上星期黄伟纶称,宏福苑不会原址重建,如要收回余下业权,或于明年立法。Phyllis批评,《基本法》列明保障私人财产,若政府可透过立法收回单位,会令市民失去信心:“我真系觉得好震撼,都唔系嬲喇,已经觉得‘咁走啰’。”
Phyllis的丈夫是外籍人士,在香港生活及工作多年。香港在数年前爆发移民潮,Phyllis身边亦有不少朋友移民外地,当时她与丈夫均决定留下来。惟经历宏福苑大火后,在听证会知悉多人失职失责,却无人承担责任,加上不满政府的态度,多项因素令她考虑到其他国家生活及居住:“我自己觉得我斗佢唔过,我都唔会同佢硬斗,我冇咁样嘅财力物力同时间心力。”
业权买卖酿家庭冲突
另有一种挣扎,是一家人意见不合。宏昌阁低层住户朱先生,因在卖业权的决定上与兄长有分歧,与家人吵架,影响关系。
28岁的朱先生,自出世就住在宏福苑,幼稚园班中学都在附近读书,大学毕业后在大埔开班教跑步,整个生活重心都在大埔。朱先生的单位望向最先起火的光井,完全焚毁。上楼两次,只能寻回母亲少部分的金器首饰。但是朱先生因在宏福苑“土生土长”,一直支持原址重建。
朱先生所住的单位,母亲是业主,惟她对于出售业权与否没有意见,将所有卖楼事务,全权交由两名儿子决定。不过,朱先生与兄长立场现分歧,与兄长多次吵架。兄长认为要实际考虑居住问题,既然只有卖楼选项,便直接卖业权:“做人要现实啲”。
在政府推出“长远居住安排”前,其兄长亦一度支持原址重建,因大埔是生活良久的社区,惟政府推出方案后,兄长直接接受政府方案。朱先生最大的不满,是对于政府处理整个宏福苑大火的“不忿”,以及政府的方案只有卖楼的选项:“ 其实个方案只得一个咋嘛,就系卖楼。佢都无畀其他选择,你一系就卖楼,跟住就冇㗎。”
现时朱先生回家食饭“食完就走”,因担心与兄长讨论卖业权时又吵架。6.30优先拣楼“死线”在即,但解说员见朱先生对卖业权态度冷淡,没有再与他联络,他不知兄长有否交意向书,已不想问。他直言,“其实有人想卖、有人唔想卖,呢样嘢系一定㗎喇”,但同时抱怨政府对他们这些“受紧苦”的人缺乏同理心,质疑政府所谫的情“只系‘唔好搞到我’,快啲搞掂单嘢就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