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水围杂物占路6年 地政署没发现驳电线 食环署仅清垃圾无转介
申诉专员公署今日(29日)发表主动调查报告,指自2018年起,有人疑在天水围以帐篷、杂物占用未批租政府土地及斜坡。政府自2022年起至去年底共接获13宗投诉并曾经行动,惟土地其后被重复占用。
公署认为多个部门协调及跟进不够积极,公署视察时发现有人接驳电线及电灯索,惟地政处人员却未有察觉及全面记录。食环署前线职员有发现非法构筑物,但上级认为地政处早已知悉问题所以没转介。路政署人员曾在视察时,误指部分被占用地方非该署职权范围内,继而转交其他部门处理。
天水围一段路自2018年起被杂物霸占 地政处及食环署曾清理
申诉专员公署指,在天水围一段由地政总署负责管理、毗邻私人露天货仓及停车场的非正式通道,以及行人通道旁路政署辖下两幅路旁斜坡等,有人搭建构筑物、帐篷及大量杂物,包括纸箱、胶篮、发泡胶箱、座椅等。根据地政总署的航空照片,疑似非法占用政府土地情况可能最早于2018年初出现。
2022年,地政处、食环署、警方、环保署共接获1823热线转介两宗涉及该地点的投诉。地政处其后将个案界定为“优先处理类别”,并与食环署采取联合清理行动,清拆现场的构筑物,直至2024年,各部门未再接到投诉。惟自2024年中,1823热线再接获11宗同类投诉,其中三宗2024年接到,另外八宗去年接到。
杂物“卷土重来” 食环署多次清理但未有转介
地政处2024年底到场视察,确认政府土地上再度出现构筑物及大量杂物。但因构筑物仅用于摆放杂物,未对环境卫生造成严重影响,地政处将其列为“非优先处理类别”,在构筑物张贴政府公函以联络占用人,并将杂物及卫生问题转介食环署,提及2022年的联合行动,并表示如有需要可再次安排。
惟食环署未发现涉事地点有严重环境卫生问题,亦没有发现有关物品造成妨碍或相当可能会妨碍洁净工作,故未有援引法例清理,又认为案件主要涉及非法占用政府土地,非其职权范围内。
及至2025年7月至8月,相关的投诉再出现,内容涉及大量垃圾、发出臭味及积水滋生蚊虫等问题。食环署多次巡查及清理垃圾,前线人员亦曾发现路边有非法构筑物并建议转介相关部门跟进,但食环署最终未有作转介,原因是该署认为地政处早已知悉涉事地点的占用问题。
杂物占路近8年 今年初才全面完成清理
2025年9月初,路政署接获投诉并到场视察,最初表示有关构筑物及垃圾位处其辖下斜坡铁丝网外,认为非该署职权范围,故仅转交地政处及食环署跟进。
直到同年9月30日,地政处联同食环署及路政署进行联合视察,确认有非法构筑物建于路政署的斜坡及排水渠上,并设有混凝土地台和阶梯。地政处即时张贴法定通知,饬令占用人于同年12月1日前停止占用事涉地点。三个部门在限期届满后,再度进行联合视察,确认除一个构筑物已被占用人自行清除外,其余违例情况仍未获纠正。
经协商后,三署落实分工,由路政署负责清拆其余构筑物及混凝土地台,并调整斜坡围网位置;食环署负责清理家居垃圾;地政处则负责清理建筑废料及在现场竖立政府土地告示牌。所有清理及防范工程最终于2026年1月初全面完成。
公署:有怀疑亦应及早厘清责任 从而及早介入
公署认为,地政处在2024年底将个案列为“非优先处理类别”过于模糊,“从文字上来看,令人不禁怀疑主导部门属谁”,未能清晰要求食环署在发现卫生滋扰恶化时必须作出通报。其次,公署认为其调查及搜证工作欠缺严谨,公署视察时发现现场有接驳电线及电灯等明显占用线索,地政处人员却未有察觉及全面记录。
至于食环署,公署指署方认为地政总署早已知悉已未作重复转介,属可以理解,但认为署方日后若发现现场情况有变,例如占用规模明显扩大或环境卫生恶化等,“不妨将最新所见的情况转告地政处跟进”。
至于路政署,公署指路政署视察时,曾误指有关事宜非该署职权范围内,继而转交其他部门处理,情况有欠理想。公署认为,路政署应提醒职员视察时提高敏感度及多加留意现场情况是否涉及其维修保养的设施,如有怀疑亦应及早厘清责任,从而及早介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