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迪士尼到沙田收350元 放蛇警下车即拘捕 司机罚8千

撰文: 朱棨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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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机在大屿山迪士尼乐园载由警员乔装的乘客往沙田时,涉开价350元,且没有按下计程表。“放蛇警”到达后表露身份拘捕司机。司机今(13日)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承认滥收车资等两罪(WKCC3288/2026),裁判官陈慧敏判刑时指,此类罪行影响香港形象,令游客对香港失去信心。同时,裁判官考虑司机多收100元的车资,最终就两罪判他罚款8000元。

被告刘耀祖(44 岁,的士司机),被控一项“收取超过指明的适当收费率的的士租用费”罪,指于2026年5月1日,在沙田凯悦酒店外身为某登记号码的市区的士司机,无合理辩解而收取超过香港法例第374D章《道路交通(公共服务车辆)规例》附表 5 所指明的适当收费率计算的车费。

此外,他被控一项“没有拨动的士计程表指示器到开始记录位置”罪,指于同日,在大屿山迪士尼乐园公共运输交汇处,身为某登记号码的市区的士司机,无合理辩解而在该的士的租用已被租用时,没有迅速将的士计程表指示器拨到开始记录位置。

警方五一黄金周采执法行动,派放蛇警拘捕不法司机。(资料图片)
被告刘耀祖在西九龙法院认罪罚8千元。(叶志明摄)

警员与被告以普通话对答

案情指,警员于2026年5月1日晚上9时许,在迪士尼乐园乔装顾客。被告主动接近警员,并问警员去什么地方,警员以手机展示沙田凯悦酒店的地址,被告遂称:“350。”警员以普通话问怎样前往,被告便以普通话着他上车。

的士标准收费为250元

被告没有按下计程表便开车,的士同晚10时许到达目的地。警员支付400元,被告找续50元。警员之后表明身分并拘捕被告。案情情,的士标准收费为250元。

被告求情时透露,月入约1.5万元,现已知错,不会重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