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士司机不满乘客要找3毫说X街、屎忽鬼 官指属粗言判罚款2千元
七旬的士司机疑不满乘客要求找续3毫子车资,辱骂乘客为“屎忽鬼”、“X街””、“香港有你呢啲人真系影衰晒”等,被控1项无礼貌及不守规矩。案件今(31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裁决,暂委裁判官高丽盈指,被告坚称自己没有讲粗口,然而“X街”、“屎忽鬼”、“影X你个衰样﹐摆上网等全香港人睇到你啲丑态。”等属粗言,绝非礼貌用语,又声称要把事主放上网公审,认为其供词不尽不实,遂裁定被告罪成,考虑到本案的严重性,案发时长达20分钟,涉多次以粗口侮辱,遂判被告罚款2000元。
被告关国培(70 岁)否认一项无礼貌及不守规矩罪,指他于 2024 年 12 月 1 日晚上 8 时 45 分,在旺角新世纪广场往何文田欣图轩,作为的士司机时无合理辩解而无礼貌及不守规矩。
乘客是不满被告的驾驶态度
暂委裁判官高丽盈裁决时指出,涉案乘客的作供清晰直接,在盘问下没有动摇,其证供亦与证据相辅相成。高官续指,该乘客是不满被告的驾驶态度,才没有支付额外的3毫子,而乘客要求找赎、投诉或留下司机资料等,都是其权利,认为该乘客为诚实可靠的证人。
口供与客观事实不符
高官续指,被告的口供不尽不实,与客观事实不符,如被告指自己由乘客付款到开始录片时都没有说话,既然被告当时不同意乘客的说法,但又不报警,显然不合理。
官指X街屎忽鬼绝非礼貌用语
高官认为,被告所指当时拍下片段是为了让同事作记录,坚称有关片段没有指向事主,但在案发时却称要公开片段,放上网公审。被告亦声称没有讲粗口,然而“X街”、“屎忽鬼”等都是粗言秽语,绝非礼貌用语,亦不认为这是被告一贯的说话方式,遂裁定被告罪成。
被告称不满意裁定
被告求情时称,他现年70岁,是的士替工,月入约8-9千元。被告另强调,他当时非针对任何人,乘客在车上从没投诉过他驾驶“左摇右摆”,当时的士已到达目的地,惟乘客不肯下车,再因3毫子告上法庭,是滥用警力,又指:“我宜家唔系求情,我系唔满意裁定。我觉得系唔合理,你判我有罪,我都无话可说。”
事件长达20分钟且多次粗口侮辱
高官指,若然被告觉得裁决不合理,会另有机制可作处理,建议他可找律师寻求法律意见,惟考虑到本案的严重性,案发时长达20分钟,涉多次以粗口侮辱,遂判被告罚款2000元。
刘姓乘客指被告驾驶速度急
刘姓男乘客早前作供称,当晚与妻子在旺角新世纪广场上被告的士往何文田住所,车费为 43.7 元,他给被告 100 元,被告只找赎 56 元。他指被告驾驶速度急,不太满意其驾驶态度,不想支付咪表额外的费用,故要求被告要找那 3 毫子。被告闻言即骂他:“屎忽鬼”、“垃X圾”、“X你老母”、“香港有你呢啲人真系影衰晒”,向他退还现金之余,又叫刘改用八达通付款。刘付钱后称会作投诉,被告之后再说粗口称:“冇钱唔好搭的士,搭巴士啦。”
想拍司机证被告即反转证件
刘称,原本打算拍摄被告的司机证,但被告反转证件,刘即向被告称会用的士扣分机制投诉及报警,被告回复说:“报吖,你要玩嘢吖嘛,好。”刘于是报警,被告亦用手机前置镜头拍下刘及其妻的片段,又说:“影X你个衰样﹐摆上网等全香港人睇到你啲丑态。”
刘妻录到被告说屎忽鬼
刘称其妻见状亦在车内录音。庭上播放录音档,被告说:“屎忽鬼”、“X街到唔恨”、“正一废人”、“香港地点算呀咁多废人”、“你等住收信啦…好多嘢玩㗎,唔系好过瘾,我哋最熟悉啦”。
刘指,警员到场后建议他抄下被告的资料,刘透过警员要求被告删除片段,惟被告不肯。刘行至车头拍摄司机证,被告称:“影咩影,你试吓影呀,唔准影。”警员最后有阻止被告行为。
案件编号:KCS6084/2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