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劣天气返工揾命博?去年雇员补偿呈报同比升4倍 1宗涉死亡个案

撰文: 石国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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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风季来了,而回看2025年香港有破纪录的风季,13个热带气旋引致天文台需发热带气旋警告信号,当中风王超强台风桦加沙(Ragasa)吹袭及热带气旋韦帕7月来袭后,年内更两次挂10号风球。

恶劣天气上下班对打工仔是身心甚至性命挑战,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如雇员在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生效期间,在其该日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四小时内,以直接路线由居所前往工作地点途中,或在下班后由工作地点返回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雇主必须负起补偿的责任。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今日(15日)书面答复劳工界立法会议员林伟江查询时披露,劳工处雇员补偿科去年收到与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有关的雇员补偿呈报个案达122宗,同比升近4倍,更有一宗是死亡个案。

桦加沙2025年9月24日早上6时最接近香港,在天文台总部以南约120公里掠过,天文台发十号信号。(资料图片/廖雁雄摄)
劳工界立法会议员林伟江于2026年5月12日立法会交通事务委员会举行特别会议发言。(资料图片/汤致远摄)

林伟江今日在立法会书面问当局,劳工处会否考虑于《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工作守则》(《工作守则》)中加入指引,建议雇主对有需要在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上班的雇员事先进行安全风险的评估。同时会否考虑于《工作守则》中建议雇主在安排“指定人员”于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当值后,应向有关“指定人员”提供以直接路线由工作地点返回居所的交通津贴。

劳工及福利局局长孙玉菡。(资料图片/郑子峰摄)

孙玉菡在书面回复称,《工作守则》强调,如雇员须于八号或更高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极端情况下返回工作地点当值、即属于“指定人员”,若雇主并没有为他们往返工作地点提供接送服务,便应向该些雇员发放交通津贴。

孙玉菡指,《工作守则》列明雇主应及早与雇员订明在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下的工作安排和应变措施,并以雇员安全为首要考虑,尽量避免指派雇员在台风或暴雨等恶劣天气或极端情况下工作。

如雇员无可避免在上述情况下工作,雇主必须预先进行风险评估及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在合理及切实可行的范围内把工作危险减至最低,确保工作中的雇员的安全及健康,履行雇主在《职业安全及健康条例》下的一般责任条款。

桦加沙袭港,香港仔富丽敦海洋公园酒店遭到巨浪冲击,玻璃大门碎裂。(资料图片/读者提供)

根据《雇员补偿条例》,如雇员在恶劣天气3包括八号或更高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红色或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极端情况生效期间,在其该日工作时间开始前或终止后四小时内,以直接路线由居所前往工作地点途中,或在下班后由工作地点返回居所途中遭遇意外受伤或死亡,雇主必须负起补偿的责任。

孙玉菡指,劳工处雇员补偿科今年头半年收到5宗与上述恶劣天气及极端情况有关的雇员补偿呈报个案,而去年有122宗个案,比2024年升近4倍,除121宗为受伤个案,更中有一宗为死亡个案。

超强台风桦加沙2025年9月袭港,天文台发出十号飓风信号期间,大澳水位上升。(资料图片/梁鹏威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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